法院判决揭密 前高市环保局长悍拒千万贿赂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为官能悍然拒绝1000万元贿赂诱惑,真的是廉洁可风!
高雄地方法院最近一宗判决,意外披露高雄市政府前环保局长邹灿阳,前(104)年任内
悍拒业者1000万元贿赂的秘辛,一名陈姓商人为求让该公司土地上的大量废弃物得以进入
高雄市公有卫生掩埋场处理,开价1000万元行贿,邹不仅悍然拒绝,事后并在副市长召开
协调会时,痛斥陈男并签报政风单位查办。
陈男在法院审理时,矢口否认有开价1000万元行贿犯行,但法官认为,邹灿阳当时甫到任
环保局长一职不久,与陈无怨无仇,遑论其身为高阶公务人员,无自毁仕途,甘冒诬告、
伪证重罪而刻意诬陷陈男的动机,审结仍依行贿罪将陈判刑2年,并科罚金新台币50万元
,罚金如易服劳役,以新台币2仟元折算1日,褫夺公权壹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前高雄市环保局长邹灿阳(103年12月31日方到任)。前(104)年年初起,陈
姓商人因公司购得的土地上有2万多吨事业废弃物,为了节省上亿元清运费,就找上环保
局请托,想让该批事业废弃物进入高雄市大寮公有掩埋场处理,遭环保局废管科科长高宗
永以“高雄市政府不准民间事业废弃物进入大寮掩埋场”为由拒绝。
陈姓商人遂于同年4月17日下午,利用邹灿阳前往高雄市大远百百货公司参加市府活动机
会,拨打邹的手机求见,当日傍晚当面告:若同意让上揭事业废弃物移入大寮卫生掩埋场
,将给予“1000块大块的”(台语),即示意将以1000万元作为对价等语,遭邹灿阳当场
拒绝。
陈姓商人未死心,另寻求透过陈姓市议员向高雄市政府协调撤销就上开废弃物清除相关事
件所为之假扣押等事宜,复于104年6月2日,经安排与高宗永均出席由前高市副巿长陈金
德(现任中油董事长)办公室所主持与陈姓业者、陈姓市议员等人协调会谈时,邹灿阳当
场拒绝陈姓业者将上开废弃物运入大寮卫生掩埋场之提议,并再次揭露其之前行求贿赂之
行径,迄由高雄市政风处函送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查办。
这起厂商企图以千万元贿赂官员不成的官场秘辛,直到法院判决才曝光。
59岁的邹灿阳,宜兰人,原本是环保署土基会副执行秘书,陈菊连任市长后,被延揽到高
雄市环保局担任局长。可惜的是,邹灿阳仅短暂在高市府任职8个月,就在104年8月以“
健康因素”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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