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017-05-30
2.完整新闻标题:
妻爱上同学 夫送摩铁券 抓奸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善嬿/嘉市报导〕
一名林姓人妻去年参加国小同学会,与已离婚的陆姓军官重逢并萌生欲火,林夫察觉后,事先透过友人送妻子摩铁住宿券“设局”,
林女不疑有他,持住宿券与陆男共赴云雨,被林夫逮个正著。嘉义地方法院依通奸罪判林女2个月有期徒刑
,可易科罚金;因无证据显示陆某知道林女未离婚,判决陆某无罪,全案可上诉。
不知她未离婚 男同学无罪
判决书指出,住台北的林女因与丈夫感情不睦,已分居但未办妥离婚手续。去年农历过年
,林女返回嘉义参加同学会,跟陆某恢复联络,同学会后,陆某见林女在手机通讯软件
LINE张贴新店龟山教会捐米活动,便帮林女募米,两人相约在林女台北住处附近早餐店交
付收据,林夫当时已跟踪察觉,并曾出面怒斥。
但林女对陆某倾心爱慕,在台北见面隔周,告知陆某已与先生离婚,且同事给她摩铁免费
住宿券,两人于是相约出游,入住新竹市一间摩铁,凌晨零时“嘿咻”完事,就被林夫抓
奸在床。
法官讯问时,林女坦承早在过夜前就喜欢陆某,因没有证人,才迟未与先生登记离婚;陆
某则供称不知林女还没离婚。
法官当庭检视林女的脸书、LINE讯息,未发现感情状态有记载,认定林、陆供词可信,审
酌林女是因先生假借友人赠送住宿券设局,才与陆某嘿咻出轨,且林女跟先生的婚姻早已
破镜难圆,认为不宜对林女判处过重刑罚,因此判刑2个月,如易科罚金,依新台币一千
元折算一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6349
5.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