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玩具枪具杀伤力 BB枪达人判刑
打造玩具枪 年营收数亿元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玩具业者廖英熙打造的BB枪大厂“怪怪贸易”,外销年营收
数亿元,被国内外玩家盛赞是“台湾之光”,前年警方在该公司门市与工厂,查扣廿一把
“G96”玩具BB枪,送刑事局以金属子弹鉴定认为具杀伤力,业者指枪枝采用“非金属
材质”的球形子弹,符合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玩具枪标准规定,但士林地院以标检局标准
与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是两回事,认为一般人可轻易取得强力瓦斯及钢珠弹,
玩具枪的杀伤力标准,应以“最具威力”为基准,判廖两年八月徒刑。
数据超过法定 法官判有罪
前年十月,警方前往怪怪贸易士林门市与彰化工厂,查扣廿一把型号为“G96”的玩具B
B长枪,送刑事局鉴定杀伤力,经金属子弹与廿二公斤瓦斯施测,测出廿四到卅二焦耳不
等的数据,因超过法定廿焦耳,将负责人廖英熙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送办并
起诉。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规定,玩具枪杀伤力检验标准,是以“非金属材质”、“无液体填充”
的球形子弹,搭配“制造厂商建议的推进气体”(G96建议为十二公斤瓦斯)击发;廖因
此向法院声请改送法务部调查局鉴定,调查局依玩具枪标准测试,枪枝全数合格。
法官认为,标检局标准与违反枪砲条例是两回事,玩具枪符合枪砲条例定义的“可发射金
属或子弹、具有杀伤力之各式枪砲”,杀伤力标准应以“最具威力”为基准,警方以市售
最强的动力设备施测并无不妥,全案经刑事局专业鉴定,自可采信。
判决指出,怪怪贸易虽在产品说明书注明“禁止使用超过十二公斤之瓦斯气瓶”,门市人
员贩售时也有提醒“不可使用钢珠弹”,但廿二公斤瓦斯瓶与钢珠弹在市面上广泛流通贩
卖,一般人都可轻易取得,使该款玩具枪产生杀伤力,因此判廖有罪。
检测标准不一 达人要上诉
廖英熙表示:“对判决结果很意外!”并称是警方与经济部检测标准不一才被判有罪,一
定会上诉,同时也呼吁政府早日订出统一规范,否则台湾玩具枪产业,恐怕都得被迫外移
。
据统计,全球玩具枪逾半数是台湾制造,每年出口额约卅亿,产量居世界第一,目前国内
玩具枪厂商超过卅家。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