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你一个观念:“人与人一切的互动,都是某种形式的交易。”
而交易首重“银货两讫”。
所以你朋友领钱后,对于当初承诺店家的工作事项,如果都有完成。
那店长就无权干涉下班时间,店长能干涉的只有“上班时间”。
当然合约中对于工作事项的追加条款,例如:下班后不得兼差,也是可以加进去的。
但这必须反应在薪资中,例如: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条款,公司是要拿钱来使禁令成立的。
所以我才说“一切的互动,都是某种形式的交易”
当然,店长也可能提出“不得兼差,也不会多给你钱。”
那就看你是否接受这样的交易,毕竟
交易就是买卖双方,分别拿出自己已有的资源,来换取对方手中更有价值的东西。
这对 买、卖双方而言,必需同时成立,交易才会成立。
你拿 时间换金钱
店长拿 金钱换你的时间
其它讲这么多 什么道德啦、忠诚啦 都是在 543
※ 引述《yuan7890 (我不知道要取什么暱称)》之铭言:
: 各位乡民大家好
: 是这样的,鲁蛇我朋友原本在一间超商做(非现在店面训练,原本就熟悉操作)
: 但是他觉得一个月休八天也闲闲没事做不知道要干嘛
: 所以就跑到同品牌的其他店面去做
: 可是被原本的店长发现被说不尊重
: 然后还问另一间的店长薪水给我朋友多少
: 请问这样真的有不尊重吗?
: 我自己听到是觉得蛮夸张的啦
: 毕竟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况且我们又不是公务员,为什么不能再去做其他工作?
: Uber司机不也很多都是有一份正职再去兼差
: 觉得有疑惑所以上来问问各位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