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通奸除罪是爽到小三吧?

楼主: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5-26 15:48:00
※ 引述《logitech2004 (ddd)》之铭言:
: 最近通奸除罪,废除能对配偶撤告,普天同庆,说可以没有下一个房思齐惹
: 可是捏,我觉得这里逻辑怪怪的
: 假如今天通奸要告必须同时告,原配就会因为想维持家庭,而不敢告
: 这样一来的话,那对狗男女根本就可以台面下继续爽,要告可以,你老公也要一起死
: 这根本是小三最佳保护伞啊!不是吗?
: 有没有大家都被房思齐,最强小三骗了的挂!?
应该这样讲
ok 人有不管什么自主权
你走入婚姻 就要[遵守这个契约]直到生命结束或是双方同意消解为止
契约精神很难懂?
更何况这里面包含很多利益 那惟一重罚的条款被移除
我举一些不公平的
财产分配请求权
小孩无条件视为婚生
基本上这些没被发现就是一辈子了
一辈子这么长的事情
以刑入罪 而且还很低很低的刑期
比起一生来说 不过昙花一现
这根本他妈符合比例原则
原来的就很足以让外遇一方赌一把了
重点就是 不爽不要签 签了就要负责
最低限度除非提高民事赔偿金额到一个小孩从小到大学的金额
不然我是不同意这个帮人养小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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