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进党地方党部:基层反同婚压力大

楼主: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26 01:28:51
※ 引述《b9910 (b9910)》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联合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大法官同婚释宪 民进党嘉县党部要求立专法
: 地方压力大 民进党嘉县党部决议请中央同婚立专法
: 3.完整新闻内文:
: 大法官审理同性婚姻声请释宪案,昨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指民法未
: 保障同性婚姻违宪;民进党嘉义县党部今天召开执行委员会,会中多位
: 执委反应基层反对同性婚姻,县党部主委林沐惠裁示将同性婚姻另订专
: 法保障婚姻平等权,而不必为同性婚姻修改民法,函请民进党中央党部
: 和立法院党团,不动民法,另修专法处理。
: “地方压力很大!”他说,相信嘉义县不是唯一有不同声音的县市,他
: 在地方听到的,绝不像某些媒体所说民调“各有一半支持率”,多数人
: 都尊重同性婚姻,但也强调不可以因此修改民法。他不只会将今天的决
: 议反应给党中央,也会函请民进党中央党部和立法院党团,“不动民法
: 、另立专法”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goo.gl/3T39IM https://goo.gl/ZbBX8Q
→ peiring: 大法官都说不能另立专法了 05/25 23:31
→ creulfact: 正常能量释放...4说还好使出了释宪这招 把问题通通推到 05/25 23:33
→ creulfact: 了违宪的问题 这样就非修民法不可惹 怎么闹都没用 05/25 23:33
推 waijr: 民进党应该要从善如流 毕竟大法官国民党也背了书 大家一半 05/25 23:45
→ waijr: 一半 现在已经没有不修民法这个选项了
供三小大法官说可以立专法好吗,故意说谎可悲
说谎不打草搞当大家是白痴吗
司法院大法官新闻稿,释宪的争点:
如立法创设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侣),是否符合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以及第2
2条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这次释字748
至以何种形式(略...制定特别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
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
之范围。
这一点邱太三有得分好吗
吕秋远
就大法官的解释文而言,对于现行婚姻制度的规范内容,认为是违宪的,但是并没有直接
侵害立法者的意志,率尔要求直接修改《民法》。
我直接讲专法就是74这招不能再用了,还有要说专法违宪请等专法真的立法后拿败诉判决
去释宪谢谢
部分不同意见书也写
不能从少数个案即推导出“二父或二 母”与“父母双全”间全无差别。
http://imgur.com/4lhERtW
#1P9hvtor (Gossipin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711351.A.CB5.html
某族群要无视释宪文故意阻挡同性伴侣法
#1P9aZzXF (Gossipin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681277.A.84F.html
http://imgur.com/EZXuePy
http://imgur.com/jUiyOli
http://imgur.com/tOat0wa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7-05-26 01:30:00
支持立专法 双方各退一步 保持社会和谐
作者: bowcacayy (宝咖咖)   2017-05-26 01:31:00
大法官也说了,专法可行的前提是不违反平等权,问题是要是反同方有能力论述无违平等权,今天释宪也不会是这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32:00
不要再断章取义了 你只要订的出跟现行婚姻制度相同保障的专法当然可以 不要只看到专法 却故意忽略前面的相同保障
作者: bowcacayy (宝咖咖)   2017-05-26 01:32:00
个结果了。那漫画蛮丑,果然是又反智又缺人才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5-26 01:32:00
专法本来就可以立阿 只是会做比较严格的审查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规则,不是选择。)   2017-05-26 01:33:00
可以立专法 但基本上同性伴侣法被封杀了 立院人员要用什么名称都好 但都要受到平等权的检视 也就是想要立一个巧立名目的伴侣制度或非婚姻制度基本不可能吧我觉得大法官在这个释宪讲的蛮清楚 也就是我不强迫你明天接受 但两年后生效 你也得习惯 再者立法人员立一个非平等的同性婚姻或伴侣制度 也是违宪的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37:00
你的专法论述如果无法突破相同保障这个点的话 就不要一直拿出来让人打脸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7-05-26 01:39:00
当初阿扁的时候就是推专法被民进党的立委推翻的...后来的十几年到现在才会推民法...现在又在那边推专法...形同翻自己十几年前大便...鬼打墙...摆明就是在那边拖时间让你活不过修法...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2:00
立专法可行的唯一条件就是符合婚姻自由的平等保护啊同性伴侣法,如果没法让同志可以结婚,那就行不通了啊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规则,不是选择。)   2017-05-26 01:44:00
是可以不用婚姻制度这个字眼 但保障权益不会少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4:00
邱太三都不敢讲话了,不要再害他了好吗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45:00
你不要在那边装看不懂了 释宪理由写的很清楚 要立专法也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5:00
"婚姻"自由的平等保护→所以必须要是婚姻,伴侣不是婚姻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6:00
婚姻自由当然就必须要让同志可以结婚,不然哪叫婚姻自由只有一种同性伴侣法可以用→里面加同性婚姻,跟民法平等这种可以让同志适用伴侣跟婚姻都可以的话,或许可行他就说了不管任何形式,都要达到婚姻自由的平等保护啊不是婚姻的东西如何达到婚姻自由????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49:00
还有一直拿不同意见书的讲法出来干嘛? 完全没有拘束力的东西 只是自high用的 释宪本文跟理由才是重点好吗不懂装懂是可怜 懂还装傻是可恶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50:00
我就跟你说了同性伴侣法可以啊,要让同性可以结婚就可以
楼主: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26 01:50:00
再乱讲阿事实胜于雄辩,争点都写出来给你,你当大家是白痴吗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51:00
是你看不懂啊,婚姻自由无法透过非婚姻的制度来达成它包含选择对象的自由跟进入婚姻的自由
楼主: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26 01:52:00
说谎不打草稿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52:00
立任何的专法都要符合这个条件才不会违宪一句话,没有让同性可以结婚就是违宪啦要立什么法只要让同性可以平等地拥有结婚自由就可以同性伴侣法如果不能让同性结婚,就不可行,懂?不用在凹了啊,不然护家盟干嘛崩溃??你在这里跟我凹也改变不了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57:00
解释理由第15段自己去看清楚 看完还能理解成你现在认为的结论 建议你回去找国文老师要他退学费应该是15、16、17段一起看完 看不懂也可以找国文老师退学费
作者: Connels (猫拳四郎 ○(#‵︿′ㄨ))   2017-05-26 02:48:00
因为愚民跟照顾玻璃心,就不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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