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女崩溃!台中夜店遭捡尸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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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0 12:17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一名外籍女子到台中“18TC”夜店玩乐,因跳舞结识黄姓男子,女子因饮酒而意识不清,遭
黄载至汽车旅馆性侵。黄“射后不理”旋离去,女子中午醒来,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床单上
还有血迹,向汽车旅馆副理求救,台中市警第四分局循线逮黄。台中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判黄
4年徒刑,黄上诉,台中高分院驳回。黄再上诉,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他吃定牢饭。
黄大学毕业,到夜店是为了交友。被害的外籍女子2014年2月15日深夜11点半和朋友到“
18TC”消费玩乐,黄邀原本就醉醺醺的女子到包厢聊天,凌晨3点30分时开车将她带到南屯
一家汽车旅馆,趁她无法抗拒之际性侵,且在4点半时就先离去,留下醉茫茫的被害人。
外籍女子中午醒来,发现身上竟没有衣服,裤子钮扣也被扯坏,更不妙的是床单上还有血迹
,她崩溃、恍悟遭性侵,焦急地向旅馆求援。
女子友人证称,女子在夜店时因喝了4杯鸡尾酒、2口烈酒后就逐渐失去意识,他去上厕所,
回来时女子已不见踪迹。汽车旅馆服务生也表示,他看到车内的女子“整个头垂靠窗户”,
车内全是酒味。
黄坦承在夜店结识这名女子,但否认发生性关系。刑事局鉴定,外籍女子的内裤、阴道深部
都检出和黄相同型别的DNA,黄眼见无法狡赖,第3次警询时才坦承性交。但黄辩,女子在车
子上主动投怀、亲吻,一进房就将他扑倒,还自己脱光光,称双方是“你情我愿”。
法官认为黄事后推诿,不尊重异性、无视被害人性自主决定权,且还企图说谎,判他4年徒
刑。遭性侵的外籍女子2014年3月22日即离境,没提损害赔偿请求,法官也认为女子无报复
或欲索钱而诬告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