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最近看到知乎那边讨论台湾GDP造假的文章
其中之一就是说台湾GDP里面“受雇人员薪资”的数字异常的高,
有纳入中国产值,所以造假。
小妹打去主计处问,他们说只有纳入三角产值,
也就是假设某商品在台湾接单,在中国生产,那当然商品的gdp还是算中国的,
只是这种中间的服务人员,一些人力成本等等,如果发生在台湾当然是算台湾的。
所以暂时觉得应该不是真的。
但“受雇人员薪资”这个请问该怎么算呢?
我看知乎那边都是直接把台湾平均薪资约五万乘上约13.5个月受雇人口892万
(约6,021,000)左右,
然后远低于2015年的数字7,326,009(百万)兜不起来,就说台湾造假。
主计处的人只是跟我说不能这样算,
保险、员工福利、退休金等等都没算在平均薪资的5万里。
(但我查的资料似乎又说有算
( http://www.stat.gov.tw/ct_view.asp?xItem=779&ctNode=523)
但这样说起来差的这约1,300,000都是这些项目吗?总觉得还是太高。
附上2015年国民生产毛额数字
国民生产毛总额 生产及进口税额 固定资本消耗 受雇人员报酬 营业盈余
16,175,607 415,753 2,588,904 7,326,009 5,844,941
小妹非本科系的已经找了一个下午了,还是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希望有人可以解惑
感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