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过补教法“狼师条款”初审 立委盼本会期三读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被视为“狼师条款”的补教法第9条修正草案,包
括实名制、外籍老师检附原国良民证。教委会召委柯志恩说,希望送到院会后可以立即二
读、三读,期待本会期可以通过。
补教法第9条修正草案,包括补教老师采实名制、外籍老师检附原国良民证、卫福部应建
立数据库及罚则部分都纳入。
柯志恩表示,过去教育部对补习班的管理未尽实责,有些就放在管理办法中,没有放在母
法的位阶,以致于实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透过此次修法,把管理准则的部分,完全放入
条文中,让相关单位有所依据,包括实名制、罚锾、外籍老师限制及数据库的建立,希望
纳入第9条,让补习班的管理更加落实,达到杜绝狼师的目的。
柯志恩指出,过去很多外籍教师,只要补习班同意就可以来上课,而这次针对首次入境的
外籍老师,必须在原国拿到行为良好的证明,希望让家长安心;而在罚则,除了罚锾外,
也增加包括撤销立案等行政处分。她希望送到院会可以立即二读、三读,期待能在这个会
期三读通过。
【中央社/台北17日电】
立法院教委会今天初审通过补习及进修教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补习班负责人与员工、
老师,如果有性骚扰、性侵害、性霸凌等情事,将由中央社政机关建立数据库,提供查询
。
女作家自杀案引发各界对补习班老师实名制与管理上的关注,教委会今天审查补习及进修
教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根据初审通过的条文规定,短期补习班的教职员工,如果有性侵害、性骚扰、性剥削经判
刑确定,或通缉在案者,以及有性侵害行为或情节重大的性骚扰、性霸凌、损害儿少权益
行为,经直辖市、县市教育行政机关查证属实者,应予解聘或解雇。
如果有非属情节重大的性骚扰、性霸凌、损害儿少权益行为,直辖市、县市教育行政机关
认定有必要予以解聘或解雇,还可以审酌案件情节,认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雇用。
初审通过的条文也规定,短期补习班负责人如果有涉及性骚扰、性霸凌、性侵害、损害儿
少权益行为等情事,直辖市、县市教育行政机关应废止补习班立案。
初审通过的条文也规定,补习班聘雇教职员工前,应向直辖市、县市教育行政机关查询员
工有没有性骚扰、性霸凌、性侵害、损害儿少权益行为等情事,补习班人员执行业务时,
知道负责人及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性侵害等行为时,除依法规通报外,也应通知各直辖市、
县市教育行政机关。
如果补习班没有通报的话,可处负责人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令其限
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按次处罚,必要时并令其停止招生或废止补习班立案。
此外,初审通过的条文也规定,卫生福利部应建立曾犯性骚扰、性侵害等罪者的数据库,
并协助直辖市、县市教育行政机关办理查询。
相关资料的认定、通报、资讯蒐集、查询、处理等办法,由教育部会商相关目的事业主管
机关定之。
全案审查完毕,提报院会处理前,不须再经由党团协商。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6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