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felove (安全的爱)》之铭言:
强或诱奸案(正规战)是一回事
标案及日创社则是另回事 可当一场长久断断续续的游击战
如果一只狼师利用
"未成年"学生对教师身份的尊崇及对世事的懵懂
去"拐骗玩弄"
无法认清教师本该秉持较高的道德标准去承担教育之责
还有牠养的虫(不论是否蚣读牲)为牠护航带风代言的话
那这群渣也不过是只配赚脏钱的可怜虫 渣狼的脚底渣罢了
陈星或陈国星到底有无犯法或会否入罪 在此不论
但躲得比腥娘还羞 必然引来合理怀疑及质疑
到底是在 套招 串供 警告或安抚其他受害者 打点 看片 以拖待变 加州渡假
或其它理由或借口?
难不成是在调教蚣读牲 不会吧?!
我宁愿想也许都不是 毕竟那声明无法说服大众(但蠢渣有可能信)
对 个人?名誉 商业利益 官僚声誉 社会动荡 有钜大影响
却不敢尽早出面或记者会捍卫
皇帝耶? 不会是太监装的吧?
这是台湾新闻史上涉及性丑闻最会躲的吗
如果不是玩幼女玩到躲成这样 就光明磊落男子汉面对阿
连黑道都会笑耶 当然 不讲道的黑帮除外
另外 跟日创社有关的沈氏
其高层跟台艺大图文传播系很有渊源
圈内高人跟我说 沈氏曾有高层(包括总字辈)数名搞婚外及师生恋
(好像是某任系主任)师母还曾到校闹
但是别人的梦话 所以也不知传闻是否100%精确
不过似乎没羞愧的腥娘那么邪恶无能
既是往事 也非啥爆料
只是但愿沈氏别跟恶势力勾结
人在做 天(人)在看阿
本来懒得战了
但看到蚣读牲又虫涌而出 就抽空抒发
想战可站内信
推文未必都能Follow到
这是场持久的正邪之战 大家加油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143040
: #3 白天过后是黑夜 这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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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岁刚开始生病时不明白那是病,只一心不见人,讨厌上学
: 记忆里,最后一次献曝的阳光,是你第一次约我。刚刚大考完,盛夏愈盛。
: 后来知道了,那是另一种伤感──受重伤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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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依照本文的时序来看,林奕含先得了精神病,
: 然后在大考结束的盛夏,跟陈星有了第一次的约会,
: 而那次约会她莫名有了异样的恐惧感,
: 后来回想,原来是受重伤的预感,
: 因此说明,陈星下手至少是考完指考后。 (指考在夏天,学测在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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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下去了,从此我只有黑夜。
: 雨和你淋浴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你用夜色洗澡,
: 神化你是我错,把生命当成一场永远不遇的作文比赛是我错,但是,从头到尾都是你的错
: 。你是爱情般的死亡。爱情是喻依──喻依,譬喻的衣服,本来,这社会就是以衣服去裁
: 判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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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字推敲,应该第一次约会当晚就有性交,
: 但后面不断提到爱情是表象,实在很难说是强暴,
: 比较像是被花言巧语、半推半就后,
: 才发现对方只想玩弄她的肉体。
: 后面再举一些类似的叙述,
: 都可以佐证这个推论:
: 秋煞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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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爱我属于官能,而我喜欢你属灵,用笔写下感官爱的时刻,就是抹掉界线又把自己纳入
: 柏拉图以来灵肉对立的大叙述的时刻──灵肉对立
: 如果是十分强暴还不会这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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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学解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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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七年知道这叫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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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总结来看,陈星的声明和林奕含的日记是有交集的,
: 只不过他把骗小女生上床,美化成了交往,
: 而林奕含也把半推半就的合意性交,放大成了诱奸,甚至强暴。
: 所以现在起码证明,陈星的声明时间点大致上都是正确的,
: 然后性交的部分,也几乎可以说是合意性交。
: 但林奕含毕竟有精神病,
: 诱骗一个精神病患合意性交,到底有没有违法,其实还是有争议的,
: 因为要看在那个当下,林奕含有没有“行为能力”,
: 以及陈星是否发现她丧失行为能力,所以故意占她便宜。
: 不过以林奕含当时刚考上医学系,又没被抓去住院的情况来看,
: 应该是还有完整的行为能力啦,所以陈星在性侵这一块,
: 我想应该是可以解套了,恭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