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之铭言:
: ※ 引述《Nausicaae (可以帮我买卫生棉吗)》之铭言:
: 落落长都删掉
: 简单讲,你的论述就是女性可以永久保存后悔"同意"性交的权力
: 即使当下同意,事后(并无具体时限)都可以反悔控告违反性自主,
: 因为当事人觉得被欺骗了,也就是你说的骗砲。
: 因为从你的论述中来看,你似乎只有考虑女方立场
: 男生则无骗砲问题,因为是得益方。
: 先不论这种论点对男女性的不公平好了
: 这条款能通过的话,恭喜台湾不只是进入少子化而已
: 根本就是直接跳入无子化时代 XDD
: 假设:
: 某年轻男女18岁相恋上床,女方80岁时突然反悔认为当年年轻不懂事被欺骗
: 所以80岁时还是可以依照妨碍性自主去控告男方骗砲
: 你的名言"当下同意不代表事后检讨反省变成不同意,这也是骗砲"
: 厂商也不用开发三小行房纪录器了,切结同意书也没用了
: 因为都可以事后反悔,认为被欺骗了
: 再假设:
: 前一阵的范例,原本要结婚的一对男女,因女方家长提出的条件谈不拢
: 最后没结婚还分手了,依照你的论述,女方可以立马控告男方骗砲
: 男生以结婚为诱饵欺骗女生导致女生因误信谎言而上床
: 法院判决男生必须依照女方父母要求将房子过户给女方
: 男方终生收入都必须交给女方处理
: 男生完败,谁叫你要用结婚骗人身体
: 最后:
: 某肥宅存了钱买个名牌包送妹子,妹子一时开心就同意上床
: 隔天觉得那个包包价值不足以牺牲肉体给肥宅一炮
: 马上就去告性侵,肥宅哭哭
: 我要是厂商,马上放弃行房记录器开始开发性爱机器人 XDD
: 只是上个床就有终生被后悔提告的机率,我宁可跟机器人玩
: 照你的法条过了之后,要告人很简单,只要掌握生物绩证,像是保险套或是卫生纸团
: 就能证明有发生性行为,至于感觉被骗与否,都是女生的主观意识
: 所以说你性侵就是性侵!
: 这样台湾还不进入无子化喔 厂厂
太长了有点看不完
只用基本逻辑想
第一次被大妳37岁的阿公级约出门当天就合意性交的未成年少女存在吗?
当初没告原因大概就这5个
1.太突然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
2.狼师语言眩惑+恐吓
3.爸爸是名医怕影响爸爸
4.怕毁自己名声
5.防卫机制+斯德哥尔摩
6.爱陈腥(爱你妈啦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