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曼谷逮两岸诈骗犯 台陆各自遣返
3.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与泰国警方合作,于曼谷侦破跨国诈骗案,逮捕2名台湾籍嫌犯、6名大陆籍嫌犯。6
名陆嫌将被大陆警方接回,台嫌则成为台湾今年修正《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后,第一批依
该条例移送的诈骗犯。
内政部警政署刑事局12日表示,半年前接获线报,指梁姓男子为首的跨国集团,于曼谷成
立机房,专门诈骗大陆民众,并有周姓惯犯前往督导作业。
被害人超过百人
刑事局国际科与泰国移民总局侦二队跨国合作,掌握骗徒的行踪。专案小组5月9日会同泰
国移民总局持搜索票攻坚,当场逮捕9名嫌犯包含2名台籍干部、6名大陆嫌犯与1名泰籍嫌
犯。查扣交战手册4本、苹果手机11支、笔记型电脑4台及被害人名册与帐册等证物。警方
另于10日在台湾拘提幕后金主梁子杉到案。
假冒公安监管帐户
警方调查,仅今年3月初至今,大陆被害人就超过百人,诈骗金额约数百万元人民币。讯
后,全案依新修正的《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并追查不法赃款。大陆
籍嫌犯则交由大陆警方带回。
一名台湾嫌犯落网后表示,被抓算倒楣,还好是被台湾抓获,不必遣送大陆。不过,为打
击诈骗犯罪,我法务部今年4月提出《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修正案通过,3人以上正好符合
组织犯罪要件,与过去的诈欺罪相比,刑度大幅提升。
警方表示,本案作案手法并不新颖,先由一线话务人员谎称大陆民众的身分证件遭冒用,
被盗办手机,借此骗取个资,再由二线话务人员假冒公安,称被害人涉及洗钱,要监管其
帐户。
嫌犯虽只对大陆人遂行诈欺,我方仍具有管辖权,该集团具法律上的“持续性”与“谋利
性”,完全符合“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
(旺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13000783-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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