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均富卡是耕者有其田
地主只能保留少许耕地
精华地几乎都被佃农拿走 分到的只是当时的一堆烂股票
每个地主都干在心里口难开
至于375减租则是影响台湾农地使用最久的恶法
也加深地主佃农猜忌
不过如果你家里有被375减租的土地 或你家是375减租承租户
请您要注意 尤其是佃农 现在大法官580号解释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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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原三七五减租条例第19条第3项违宪。即契约期满后,租赁关系消灭,只要地主具备
自耕能力,且佃农不会失去家庭生活依据,地主无须补偿土地公告现值扣除增值税后的三
分之一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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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除非你家真的是靠这块375减租租地吃饭 否则很可能会被地主收回
不过这一般都是不告不理 乡镇市公所也大部分站在佃农方
但如果地主因协商不成到法院 佃农很可能只能拿到租地改良的少许费用
而且这些改良都要有凭证 不是喊多少给多少
所以如果地主要收回 佃农最好见好就收
至于地主对自己权益也要关心 别让权利睡着了
我会了解是因为我自己的一块地也被设定375但从没签约
堂哥的一甲耕地也在去年协议收回 付了15万元
以上简单说明 有错请指正
※ 引述《seekfine (找寻自我)》之铭言:
: 老一辈讲古,都会称赞375减租。
: 简单说
: 375减租,就是佃农缴给地主的作物
: 从地主自己订数量
: (据说当时很多大地主都要快100%的总产量)
: 直接用法规改为”上限为该农地总产量的37.5%“
: 这不是超屌的吗
: 等于直接打脸有钱人阿
: 而且又推公地放领
: 闲置公有地开放租给农人
: 有没有台湾早期农地政策是促成经济奇迹推手的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