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曾公开表示愿加入两公约 小灯泡案法官:已构成承诺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男子王景玉当街砍杀女童小灯泡,因罹有精神疾病而仅遭士林
地院判处无期徒刑,针对两公约对我国是否有拘束力,合议庭在判决书中解释,马英九前
总统在100年间参加澳洲及太平洋地区监察使年会时、即公开表示愿意加入两公约,构成
国际法上之承诺,虽然最后批准书被退件,仍不能阻止台湾透过单方承诺,以自课义务之
方式受两公约拘束。
判决书中提到,中华民国早于民国56年时签署两公约,98年5月批准后,将批准书嘱托友
邦送交联合国祕书处存放,但后来遭联合国秘书处退件,故有一说是认为我国并未真正缔
结两公约,两公约对我国应不具国际法法源上之拘束力。
但法官认为,国际法上义务之建立,并非以条约缔结为唯一途径,只要承诺之国家表示有
负担义务之意志,就可单方建立国际法拘束力。马英九于100年3月24日参加第26届澳洲及
太平洋地区监察使年会时,已公开表示台湾愿意加入两公约,法效意思已臻明确,即使后
续遭退件,我国仍因单方行为之承诺而受到两公约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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