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于1967年10月5日由驻联合国常任代表刘锴代表中华民国政府签署该公约,而后于
1971年10月25日退出联合国。
直到总统陈水扁推动“人权立国”之目标,立法院才开始讨论该两公约的国内法化,
法务部分别于2007年3月23日、2008年1月28日以法规字第0960600200号函、法规字第09706
00032号函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草案(以下
简称“两公约施行法”草案)陈报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终于通过“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
依据公约订国内法突破孤立 马英九:维护人权绝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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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2日 两公约当花瓶黄国昌(时任中研院院士)批政府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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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2日 时代力量的立委们提出落实联合国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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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马英九:加入两公约等于废死是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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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0日 蔡英文:两公约是推动人权标准的地板,不是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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