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鉴定大不利 王男仍逃过死刑
狠杀4岁女童“小灯泡”的凶嫌王景玉,多次向检警胡言乱语,还自称“尧帝”,经鉴定
确定罹患思觉失调症,且有妄想症状,但认定犯案当下并没有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士林
地方法院今宣判,仍依《两公约》不得对精神病患者判死为由,判处王男无期徒刑。
去年3月案发后,士林地检署嘱托台北荣总替王男进行精神鉴定,鉴定报告指出,王男以
为自己是“尧”,只要杀死“四川小女孩”,就可以找到自己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
,受妄想驱使进而犯案,但他知道被抓后凶刀会被扣案,犯案前先特别买一把新刀,也担
心被抓后机车会在外头刮风淋雨,且他在西湖国小附近寻找目标时,被志工妈妈发现后立
刻逃跑,种种举动都可判断他知道犯案后下场。
当时的鉴定结果虽认定王男犯案时,并未受到精神障碍影响,但因已明确认定王男患有“
思觉失调症”,因此外界普遍多认为王男形同已取得“免死金牌”。
全案移往士林地院审理后,法官另嘱托由心理学专家、慈济大学人类发展与心理学系教授
陈若璋率领的团队,替王进行心理鉴定,鉴定结果却对王男十分不利,不仅在3项再犯风
险评估中都得分偏高,也被爆至今还在等“四川女子”与他“传宗接代”,犯案动机尚未
消失,且他曾经平淡地向鉴定人描述砍杀过程,“砍人头像在切东西”,明显缺乏同理心
、病识感及罪恶感。
根据陈若璋鉴定,王男在HCR20、台湾死刑案件司法精神鉴定实务手册,及他自行设计的
鉴定量表等3项与再犯风险有关的评估中,分别取得60%、77%及66%,其中前两者并没
有建立台湾的常模,她不愿直接给予评价,但就她自行设计的部分,她认为确实算是偏高
的。
此外,陈若璋也提到,王男的犯案因素还包括成长史与家庭背景,但王父至今仍认为儿子
只是歇斯底里而非生病,恐将导致王男无法彻底接受治疗,若家人无法一起接受卫教,王
男将永远无法建立病识感,未来只要再有“传宗接代”的需求,就会有再犯风险。
但即使在心理鉴定结果对王男十分不利的情况下,法官仍展现对两公约的重视,并未将王
男判处死刑;与本案情节几乎如出一辙的北投女童割喉案,涉案龚姓男子也同样被诊断出
思觉失调症,高等法院日前也同样将龚男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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