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狼司机 边开车边袭胸女学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1162 2017-05-10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
台中市黄姓男子驾驶高中校车,2014年底却将轻度智障的女高中生小芳(化名)骗到助手
座,左手开车、右手强摸小芳身体,还厚颜问:“妳这样舒服吗?”小芳尖叫抗拒,引来
男同学查看,黄男才罢手;法院审理时,黄男“摆烂”说不知这是犯法行为,没钱赔偿,
干脆去关,台中高分院认为他犯后态度不佳,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半。
不认罪还开呛 重判3年半
判决书指出,黄男是游览车司机,2014年12月30日下午,他担任某高中委外的学生通勤车
司机,行经国道4号时,见车内仅剩小芳等3名学生,小芳又有轻度智障,他认为有机可乘
,佯称自己刚当校车司机,不熟悉道路,把小芳骗到助手座(游览车驾驶座旁供导游乘坐
的座位)“带路”。
通勤车于高速公路上疾驶,黄男却用右手搂住小芳腰部抚摸,再抚摸小芳大腿与胸部等处
,还询问:“妳这样舒服吗?”小芳大叫救命,在车后方的男学生阿强(化名),是学校
派任的“路队长”,听到异声趋前查看,惊见黄男正在摸小芳的胸部。
黄男赶紧松手,车子开到小芳下车处,黄男还叮咛小芳:“妳不要跟妳妈妈说,不然妳妈
妈会打我!”阿强翌日通报学校,全案曝光,黄男却向小芳母亲呛声:“妳去告,妳女儿
智障,法官不会相信。”
台中地院审理时,黄男否认犯行,辩称是小芳迟到,没搭上通勤车而挟怨报复,但一审不
采信,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处3年半,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时改口承认伸咸猪手,又辩
称不知这是犯法行为,甚至“摆烂”说,愿意认罪赔偿30万元和解,但他失业、生病又没
钱,也没有亲朋可借,干脆去关算了,希望法院轻判。
台中高分院认为,黄男表面上虽愿意认罪,但他答辩的实质内容,还是不承认犯行,犯后
态度不佳,也尚未与小芳家人和解,维持3年半的判决,可上诉。
备注:
第一次看到谈和解时呛人智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