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egfried921 (白兔,♂的)》之铭言:
: 工商时报
看到原串底下一堆蛆蛆在带风向整个看不下去
我只想问有哪个雇主会这么容易没事给自己找事做?
真他妈要用40条搞下去 损劳工300 自损1000好吗
以下简单分析:
请问哪间公司的劳工都指定在同一天特休? 你告诉我?
如果真要这样故意安排就已经是造成准罢工现象了
为何不能用40条突发规定处理?
: 劳动部指出,如果劳资协商失败,劳工都指定在同一天休特休假、影响营运时,雇主可动
: 用《劳基法》第40条的突发规定,不需经过劳工同意地片面停假。
再来,如果真的劳工要用这种手段发动罢工,
那是否应该也要有心理准备接受不利处分?
况且真要强制劳工回来上班停止休假
雇主之后仍要加倍工资跟补休回去,重点是要一日内完成跟政府主管机关报备
问题来了,如果真要搞到要用这种手段影响营运,别的不说
雇主真要他们回来上班也会出事
特别是平常都不希望劳检员来了,现在要雇主跟主管机关报备?
你知道这意味着自己通知主管机关,大门开开请劳检员找上门吗?
而且要是到时报备不能合理解释如何影响营运
资方这边如果背景不够硬就等著看
有哪个雇主会傻傻的直接硬干?
如果真的有,
那他不是公司没聘雇法务人员分析利害关系
那就是他妈老板脑袋基本上已经破洞
别说劳资谈判破局 根本是想要跟劳工对着干
这种就算你争赢了
后续只会更多已不适任为由直接资遣你
想事情前先想想自己有多少背景
不要真她妈以为自己有本事跟台铁一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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