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小弟我朋友最近在一间上市柜满有规模的公司得到一份工作
但是,除了罚款有点夸张的竞业条款之外,还需要一至二位保证人的签章和身分证影本
如果将来有任何背信、或违规的事情发生,保证人需要负100%的连带责任
听说是全公司的人都需要,觉得相当夸张、感到疑惑不解。
首先,怎么会去找跟工作范畴无关的第三者,来替劳资双方可能发生的问题负责任呢?
太不合理了吧?? 还可以趁机拿到一堆个资;
再来,这个保证人制度的背后,代表在出事情的时候资方可以有双重保障。
公司发现用错人时可以再拉一个来垫背;但若劳工发现公司不好却不能说换就换
有些风险本来就是劳资双方各自要承担的不是吗?
居然存在着这么不平等的制度,劳委会没有话要说吗???
最后,很多时候会出事情,根本就是公司的内控做不好或稽核制度有问题。
你如果不相信这个员工,那一开始就不要请他来上班啊,这不就是人事该负责搞定的事吗?
如果来了之后才发现有问题,那也跟上述的一样啊
用人本来就要承担这样的风险,而且内控做得好的话这样的人也没机会乱来吧???
我知道民法里面有人事保证的相关规章,但这种把问题用非常粗糙的手法包装之后,
再全部丢给员工+无关的第三者的方式,我用听的也觉得非常的难以接受。
"员工诚实保障保险"是个比较合理而且有正当性的解决方法,但似乎很少公司采用??
有没有鬼岛真的是100%资方天堂的八卦?? 台湾的未来还有救吗????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5-07 02:37:00你不要来讨拍
黑心肉老板跟林佳龙是狮子会同区好朋友!林佳龙给我出来下跪跟人民说清楚!
作者: basketkdash 2017-05-07 02:38:00
没救 还不快陶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7-05-07 02:39:00财经类的吗 好像是常态 烂公司就不要签这种的了还有比较机密性的政府单位也会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7-05-07 02:53:00签这种连带保证人,也可以要求公司发薪水要银行连带保证这样才不会有老板跑掉不发薪水,员工喝西北风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7-05-07 03:09:00这种现在应该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
作者: PainTT (涂鸦踢踢) 2017-05-07 03:48:00
房仲
作者:
goodat (goodat)
2017-05-07 06:37:00一家公司内控再严密也难防有意偷盗之徒,不想签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