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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女召男妓后怀孕 追讨赡养费败诉
2017年05月05日02:09
德国一名女子7年前与一名男妓在饭店发生关系后怀孕产子,她向法院提告,要求饭店交
出男妓姓名,好让她追讨抚养费。不过慕尼黑法院以违反私隐为由,拒绝她的申请。
2010年,女子在哈雷(Halle)一间饭店与男妓共度春宵三天,她后来因此怀孕,隔年3月
产下男婴。女子只知对方叫麦可(Michael),又认为麦可可能是假名,她曾要求饭店公
开男妓姓名以追讨赡养费,但当时饭店有四名房客叫麦可,而她无法确切指出是哪一位麦
可,所以饭店拒绝透露房客身份,她于是告上法院。
法院指,每一名“麦可”都有权“掌管自己的个资,保障自己的婚姻和家庭,这个保障凌
驾申诉人的要求”,又指她对男妓掌握的资料很少,故不能随意公开他人的个资。上诉庭
也支持判决,拒绝重审本案。(国际中心/综合外电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