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文,如有误,请见谅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版上有一批人在攻击林女是合意性交,
其实他们的道德观念与陈兴一样,一样都是个渣,差别在陈兴他敢做
,钻法律漏洞,都合法没错,结果呢,制造更多的房思琪,对加害人
来讲根本无感,玩完换下一个。
甚至有人羡慕陈兴可以吃到小女生,酸其他人吃不到小女生,才
攻击陈兴,哼!有这种观念的人,你随时是下一个陈兴,假如你敢做
的话。
利用小女生没有社会经验、欠缺法律与性知识,让小女生被恋爱
冲昏头,搞上后就用玩玩的心态,这不是渣,是什么?是合法不错,
但道德呢?更何况有已婚身份、老师身份,在所不论。
法律不能制裁你,至少要以道德谴责你,让你受到舆论的抨击
我的想法就这样 End
※ 引述《bingoking ()》之铭言:
: 道德的最底限就是法律 除非真的做到很离谱 才会触法
: 现在(应该说是现代民主国家)刑法的谦抑性很重(就是刑法真的要判 可以判很重
: 因此一般状态下,除非真的是罪证确凿 不然要忍住 不能发飙)
: 某某人要符合罪刑要件 都已经非常非常勉强了
: 法盲可不是说假的 有多少人是因为陈OO的案子 带有报复心里 希望OO九的案子能判有罪?
: 应该还是有不少人抱持这种心态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