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才女作家父母若提告 16岁的她有可能反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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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女作家师生畸恋,两人发生关系,但当时A女父母为保护女儿,选择不提告。当时A女已
经16岁,若被判定是合意性交,对方很可能脱罪,A女父母告不成之外,A女也可能因为不
伦恋,反被对方妻子控告妨碍家庭。
刑法上关于妨碍性自主的相关条文,对年满16岁而言,已经为成年人,若其中为两情相悦
,性侵的罪名恐怕就不成立。A女师生恋引用的“诱奸”一词,虽刑法中无“诱奸”的说
法,但接近刑法第二二八条,利用权势性交或猥亵罪,当时既然无提告,没有检方调查结
果,也无法认定是否牵涉“权势性交”。
刑法上的通奸罪为告诉乃论,也就是有人去提告,法院才会受理,老师在有家庭的情况之
下,A女反而有可能被师母控告,判处有期徒刑。另外,师母如果以通奸罪告上法院,就
必须连自己的丈夫一起告。
但是社会案例中,很少看到妻子有将丈夫送进牢房的,原因于刑法当中的“宥恕”,宥恕
简单来说就是宽恕的意思,妻子多半会原谅自己的丈夫,只告小三,通奸案件的刑事责任
,最后可能就只落在小三身上。
“A父证实,他原本找了律师要提告,除了对方很可能脱罪外,反而会让女儿因与老师不
伦恋,反被师母控告妨碍家庭”,提告的结果,可能导致A女遭控妨碍家庭,还会被抓去
关,最后A女父母只好选择隐忍不提告。
因此,社会上时常传出“通奸除罪化”的讨论,其中一部分是因为“宥恕”这个但书,以
及通奸这类型家庭纠纷,较适合使用民法,以刑法来判定是否为小题大作,仍有待社会共
识。对于这个议题,过去A女也曾在脸书上发文,表示自己支持“通奸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