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3 13:32
年仅26岁的知名才女作家(简称A女)日前轻生引发各界譁然,其父母声明指出A女多年前遭补教名师诱奸,最终造成她走上绝路,而事后卫福部曾发新闻稿,呼吁社会重视性侵害被害人心里创伤和身分隐私保护,也遭外界质疑在“包庇”加害人。对此卫福部保护服务司司长张秀鸳澄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并没有保护加害人,卫福部也希望能揪出加害者到底是谁。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今(3)日召开记者会,除了公布该名补教名师身分外,更指责卫福部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引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禁止媒体报导,但事实上,法条只禁止报导被害人,并没有对加害人作限制。
律师李永裕也指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虽保护被害人,但卫福部从未对被害人的定义作出任何函释,那到底怎么样才算被害人,是进入司法程序,还是只要有人自称被害人就成立?或是有他人说某某某是被害人,也可以成立?至于加害人部分,李永裕认为条文很明确,并未禁止揭露加害人身分。
对此卫福部保护服务司司长张秀鸳澄清,卫福部的立场也是谴责加害人,希望能揪出加害者到底是谁,并没有限制媒体报导。有关被害人的定义问题,考量到在司法判决之前,被害人若经过媒体揭露,对其权益及心理状态都会带来很大的伤害,所以确实有相关限制,但不是不能报导,而是要隐蔽个人资讯,避免二次伤害,卫福部之后也将针对此条文是有保护过当,召开专家会议来检讨。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49089
那当初说要开罚林爸妈的是……平行时空的卫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