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作家之死】A女师生畸恋 (法律观点)

楼主: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5-03 10:28:49
关于是否自愿的部分,希望你能讲清楚你如何断定她是自愿。
自愿的话,被说不过是师生恋的母猪当小三,谁都无话可说
但是当她是被性侵后,无法离开这段关系,
导致最后不但告不成反而还被威胁要告她妨碍家庭,
那就不是自愿的师生恋,而是一个无法被理解的惨剧。
而且陈进兴案中的游女,也是一个因为这种“自愿”的观点而去坐牢的例子。
有人说修法应该要修成“18岁以上都合意”,怪怪的。
“合意”不是看年龄,是看愿不愿意。
因为阿伯用糖果、玩具、课本骗她去厕所、去他家,
说去了要给她这些东西,他说
“好”,结果被性侵。
问题是,他说“好”,是好在“阿伯要给我东西”,
而不是“阿伯要给我性侵”。
后来阿伯可能说“给我摸一下好不好”“好的话就给你棒棒糖”
所以三岁、四岁、七岁等根本不知道性侵犯在干嘛的受害者,
在诉讼中因为没有表达、无能力表达,
使得被告只因被认定为“合意性交”而轻判,因此舆论哗然,
才产生了最高法院99年度第七次刑事庭会议决议中决议:
七岁以下,不管她说好不好都不是“合意性交”。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当绿手指)   2017-05-03 10:30:00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03 10:30:00
七岁年龄也太低= =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7-05-03 10:31:00
希望你能讲清楚,证明她当时不愿意的证据在哪里
作者: flyinmagic   2017-05-03 10:33:00
不管合不合意她都无法诉说了 如果不是因为自杀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7-05-03 10:33:00
版上文章这么多 被法院证明自愿的也不少 还被骂母猪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7-05-03 10:34:00
法院也不是用女生说了算 最常见的是 她可以呼救而没呼救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7-05-03 10:34:00
如果不是合意那就是性侵,性侵就没有通奸的问题现在的风向是小说说了算勒
楼主: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5-03 10:34:00
断定有一个标准,一般讨论的“望文生义”、“断章取义”,跟用成立要件与法律定义的认定是完全不同的,今天如果你遇到事情要提告,律师也是要判断这能怎么告,所以你还是要问、他还是要讲。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5-03 10:35:00
法院管他怎么奸最后都是自由心证鬼岛就冤错假案一堆壹周刊,https://goo.gl/e3uLUO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7-05-03 10:35:00
清楚 法官也不是笨蛋 是否合意是这样看的
作者: bryan910015 (Bryan)   2017-05-03 10:36:00
你可以观落阴问她是不是合意啊
作者: summer08004 (顶天立地~上山下海~)   2017-05-03 10:54:00
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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