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为什么林奕含值得被同情被关注???

楼主: valender (非理性繁荣)   2017-05-03 02: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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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鲁到现在还是不太懂为什么林奕含的事在PTT还可以烧那么多天
: 是想鼓励自杀你的诉求就会得到公众的支持吗?
: 老实讲林奕含到底你哪里可怜了?? 又强又有钱的爸妈有超好的教育 75级分的脑
: 台湾社会要说可怜的比她多的事却没有她千分之一的关注.........
: 讲白了乡民就是眼红吃不到这么好料的而已吧
搜多张一点林算不错但也没到顶正好吗鼻子有点大 台大辅大一堆好吗
女人经验丰富有小玩过的的才知道女人心思有多痛好吗 不要问我怎知的ㄏ
只有宅宅没交过才会对这件事情无感 因为根本无法体会那股沉重
自己鲁不要以为大家跟你一样
: 但是炒那么多天也够了吧 阿鲁的生活娱乐不多可以回到温馨八卦版了吗??
别人发什么文干你屁事 当你个版哦
: 话说回来林奕含陈国星为什么指骂陈国星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 就好比亮亮跟苏美乡民都觉得两个都烂不会只说其中一个
: 为什么陈国星就一面倒追杀 人家吃太好也不是这样吧
: 既然当时都是已满16岁的合意性交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这牵涉到一个概念
什么叫自愿? 请问13岁的人主动说要做爱行不行?算不算自愿?
自愿是个很模糊的定义 就像苗博雅说男生付钱自愿一样 认定很困难
再来请问利用权势性交的意义在哪里?
“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类似关系受
自己监督、扶助、照顾之人,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
先说查到的立法意旨
增订因“教育”、“训练”、“医疗”之关系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或为猥亵行为之处罚
之前没有“教育”现在新增,不就狼师案件太多了?
关于原条文没有明确立法理由
所以来看实务判决
以下是最高法院101年做成之判决意旨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项之利用权势性交罪,以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
、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类关系受自己监督、扶助、照护之人,利用监督之权
势性交,被害人系处其权势之下,而隐忍屈从,然被害人屈从其性交,并未至已违背其意
愿之程度,始克当之,此与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项之强制性交罪,系以违反被害人意
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行为仍属有间,若利用权势,且以使被害人丧失自由意思或其他违反其
意愿之方法而行之,则仍应依强制性交论罪。本件原判决已认定上诉人系使用强暴手段而
对甲女为性交行为,自无成立利用权势性交罪余地。
“被害人系处其权势之下,而隐忍屈从,然被害人屈从其性交,并未至已违背其意
愿之程度,始克当之”
懂吗,就算当下没有明显反抗,而是“没有违背意愿但是隐忍屈从”也成立妨碍性自主
最高法院说的哦,不要再给我跳针自愿了,自愿不就是没有违背意愿
但只要“基于权势隐忍屈从”一样犯法
而其下一段说“若利用权势,且以使被害人丧失自由意思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行之
,则仍应依强制性交论罪”
反面解释,如果丧失自由意志就是强制性交
但自由意志没丧失,也就是你说的自愿,也不表示没违法而是利用权势性交罪
你换个角度想 为什么这么多狼师肆无忌惮 不就是因为有种上对下的权威感
“老师应该不是坏人吧”“我应该要听老师的话”
或许我们都觉得这想法不对
但对一个没有感情社会经验的高一生 有这样想法是很正常的
当有这样想法的时候 你要期待他反抗也会变得相对困难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有利用权势性交罪
不然你跟我说利用权势性交在处罚谁?
从林的描述
“那口交总可以吧”
“我不会”
“他的屌就塞过来了”
“我感觉像溺水一样”
“过一段时间我明白这是强暴”
妈的干 看到这个你还可以说是自愿
以后哪天你女儿被这样搞记得跟他说你自愿的甘愿做欢喜受哦^^
退步说
就算不违背其自由意愿,这过程有没有“隐忍屈从”?
你他妈要跟我说这样没有隐忍屈从
你以为每个女的都是做爱当下很爽事后生气男的不交往反悔哦
今天这事件,要吗强制性交,但认定上有难度
但就算不强制性交,今天这不就是典型的利用权势性交罪要管制的对象吗?
这还不是利用权势性交你跟我说什么叫利用权势性交?
就算要讲女权还是要就事论事啊
: 只能说陈国星渣男 可耻 吃太好 教育界的败类 但是都仅止于道德上
法盲可以B嘴吗
: 相对的林奕含一个16岁女学生跑去恋一个外省9.2老蓝男 不是三八花痴是啥???
你以后干脆说硬上8岁女童女童没反抗也是母猪好了
: 更瞎的事还能因此暗黑十年到变成无行为能力人到自杀
: 亮亮为什么不去自杀反而考75级分的不是很邱却去自杀????
: 人都死了不该再一直说不是
: 真要讲的话 撇去那些理盲滥情乱跟风 还有墙倒众人推的跟风政治人物
: 不只陈国星是个垃圾
: 林奕含自己也是个不孝女 对国家世界没贡献的王八扑街!!!
人家本来有要告 但是陈跟他说你敢告就告你通奸
为了女儿名誉与家族才吞下去的
以后你女儿被人搞完别人还要告你女儿
你看你他妈会不会崩溃
干打完快QQ了
觉得林女、家人与丈夫,到底承受了些什么呀...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3 02:21:00
好难过 今天看了书哭到头痛
作者: tianya3 (CAFE TRISTE)   2017-05-03 02:21:00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房思琪
作者: dreamtime09 (唉....)   2017-05-03 02:22:00
快把小说寄到法院去
作者: ALJAZEERA (半岛)   2017-05-03 02:23:00
光看序就觉得很呕心 我应该没办法看内文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7-05-03 02:23:00
要几岁算自愿讲清楚
作者: a1024316 (BMI30)   2017-05-03 02:23:00
所以我说那个证据呢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05-03 02:24:00
就硬要受害者吞下委屈伤害,谁质疑有意见都是错的,只因为加害人懂法律有背景。
作者: northz (rznex312)   2017-05-03 02:24:00
被花钱请来的工读生到底还有没有人性? 操你妈的塞钱就道德沦丧还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作者: sarpydog (Dennis Dai)   2017-05-03 02:25:00
证据在陈国星心里啊
作者: jetzake (加菲猫)   2017-05-03 02:26:00
首先 你要证明这些事情都是真的 才有接下来的事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5-03 02:26:00
太多假设
作者: GNFLAG (GN旗帜)   2017-05-03 02:29:00
性侵害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东西不是吗?问题在对方是利用身分不对等的情况下与女方发生性关系,难道男方就完全无责且无法讨论?
作者: sharpshoot (四郎)   2017-05-03 02:31:00
16岁的小三
作者: dbjdx (至心皈依阿弥陀佛)   2017-05-03 02:31:00
觉得有问题+1 今天林不是4 50岁 今天她才20多岁会写出这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5-03 02:32:00
前面很多情绪字眼 后面多假设 最后不合意见就冠人工读生我也ˇ醉了 QQ
作者: dbjdx (至心皈依阿弥陀佛)   2017-05-03 02:33:00
样的东西 让人感到害怕 我觉得是真的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3 02:35:00
序就说是性侵了还在假设
作者: meimei2016 (meimei)   2017-05-03 02:41:00
推,说的好。工读生真的没人性了
作者: Greatgenius (雷达 X 守望)   2017-05-03 02:49:00
对不起 无法同理 自杀的人就是输
作者: meimei2016 (meimei)   2017-05-03 02:53:00
楼上,当事人说觉得活像死一样。痛到活不下去你懂吗?
作者: benza (持)   2017-05-03 03:01:00
可是瑞凡……证据在哪?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7-05-03 03:31:00
键盘法官吗? 利用权势怎么强迫,举证一下。 你举的出来就能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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