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02 03:58:26※ 引述《valender (枪在手)》之铭言:
: 只看法律有许多问题
: 第一法律有举证问题 告不赢不表示没违法
: 第二有些事情可能恶性度比违反刑法还高
: 法律上是否能告的赢不一定
: 但是需要真相应该是多数人的心声
我看大家只是看老师不顺眼吧
想要真相? 请问你要怎么取得真相? 等老师出来自白?
假设,我说假设喔!假设老师的说法是:
林女当初精神不稳定自己主动追求他,然后他那时候唉呀一个不小心婚外情,
后来就分手。小说内容各种迫害则是林女的自由创作。
然后老师避开不回答是觉得跟学生婚外情容易损坏补习班名誉,
所以冷处理避风头尽量减少热度,而不是认同小说内容。
请问大家能接受吗?
或者我该问,你觉得有多少人接受这个说法?
如果不同意,那请问要怎么得知真相?
或者问,谁讲的才能够被当作真相?
司法调查已经是最容易触及真相的部分了,但是林女爸妈不报案,距离真相就更遥远了
作者:
dreeee (Adieu chérie)
2017-05-02 04:00:00你已经上工读生名单了 88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00:00是阿,但却有人一直要人拿着小说去提告,真的更遥远了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辉)
2017-05-02 04:01:00谎言说千次就是真理 当然乡民说的是真的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7-05-02 04:01:00这种东西在司法介入之前都只是瞎猜罢了
至少有交往事实 => "已婚"补习班老师和女学生交往
作者:
serding (累紧地们)
2017-05-02 04:03:00瞎猜大赛 参赛者众多 冠军从缺
作者:
hipab (嗨趴)
2017-05-02 04:03:00出来跑,迟早要还的 我是说借钱辣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4:04:00看他不顺眼?照片明明很帅啊 呵呵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04:00无论如何 没有开庭答辩跟证据 你要怎么写跟故事有多少组合要多少种就有多少种 可惜被害者已经不在了 这件事情只能给乡民正义去烧 最后结果是怎么样 大概二周后这件新闻就不在了乡民得到了一种他觉得我做了好事的感觉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7-05-02 04:06:00接受啊 我就只想知道哪位名师这么有本事而已
法庭上有时候无罪是因为没证据懂吗为什么会觉得受害者法庭可以一定告成功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7-05-02 04:08:00要是该师出一本完全撩妹大全我还想买呢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09:00那个转述的人也只说是听说来的,疑似的字眼,是否千真万确还是要找作者父母确认
对 只是看到有人这样说 抱歉我串太多门子找不到但我看很多人回 楼上有挂 大概是这样
作者:
love0 (不征女友)
2017-05-02 04:10:00让我们烧点脂肪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10:00若真的按照证据派的做法,什么证据都没,这件事就永远沉下去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02 04:10:00即使是你说的理由 他也要应该守住师生的界限 这也是他对家长的责任 更何况他还有家庭 这不论是谁主动就没问题 他是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11:00司法讲求证据啊 不然怎么起诉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02 04:11:00成人 如果不是只是想要玩弄女学生 也是逾越了三个界限:师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11:00重点是证据派的还会觉得在那边喊烧的人太傻,需要跳出来谴责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12:00多多少少有真相? 这是你的一厢情愿还是你有什么证据可还原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12:00是说 报案只是侦查 对方打死不讲也没用
作者:
love0 (不征女友)
2017-05-02 04:12:00没罪也爽 来道德标准
请不敢报案派 除了整天抱着一本小说愤恨不平外 别搞笑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13:00喔,原来检察官这么闲可以一查再查?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13:00只能 别再有下一个傻女孩了.. 自杀真的不值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14:00在关系最近的父母都不提告的状况下,请问你有什么把握一定能查出可以定罪的线索?我很希望务实派的认清这一点,最有可能掌握状况的人不提告
也是 目前无解 家属没义务分享案情给乡民 永远就这样了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15:00会不会是他们已经知道没有可能从法律途径制裁那个没有罪的人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5-02 04:17:00让全台湾李国华都吓死才是目的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18:00不提告加上发表声明,代表有可能想诉诸舆论,能不能有效就看各位的努力了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18:00
我也觉得就是你讲的那样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2 04:18:00其他人是提告发,最终还是由她父母提告诉,所以告发人没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18:00有没有真的提告也要看有没有案号 而且有时候那是转述..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19:00你说提告是一个版本 真的有没有做真的不知道我只能说别自杀啊QQ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2 04:19:00要告只有他父母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5-02 04:20:00连律师都这么说了,我想我这个外行人也只能听律师的话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20:00乡民真的想帮的时候只能看小说跟同学朋友的留言去猜...哎
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02 04:20:00妨碍性自主是非告诉乃论 检察官可以提起告诉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4:22:00
已经告过失败 大概是想靠舆论让更多受...当事者跳出来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22:00我觉得不是不帮 而是家人应该有些什么原因没办法
有告过? 判决书谁去找出来看看有告过? 判决书谁去找出来看看再说阿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24:00
有告过?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02 04:24:00如果他本人是觉得“跑路”是最佳处理 那也不能说他心虚了他如果有做为ㄧ个老师的自觉 就应该出来面对 我不相信他以前教学生是这样教的 他是个成年人 更何况做为ㄧ个老师逾越社会伦理界限 又遇事逃避 社会应该要批判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25:00
为什么大家都歧视师生恋啊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2 04:25:00有挂!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02 04:25:00更正:...那也不能怪人说他心虚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05-02 04:26:00跑路可以视为另一种处理方式 他可以被讲为另一种说法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7-05-02 04:26:00不是歧视师生恋,而是歧视藉身份吃 16 岁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7-05-02 04:27:00如果双方都成年,你想嫁给老师还是娶学生,谁管你
师生恋不犯法 但你女儿给结过婚 喜欢跟学生谈恋爱的老师教好不好一样的事情有人碰到会崩溃 有人不会 何必让自己小孩冒险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30:00
好吧 道德观不同 但那老师就是渣男啊
没犯法阿 但事情爆出来 你小孩会想给这位老师教的举手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7-05-02 04:33:00那换成是巨乳美女老师 你小孩是男的呢?
作者:
ColdP (......)
2017-05-02 04:34:00或许就像Legal High S1E2那样, 被告宁可放弃官司, 也不愿意
你可以是你厉害 关我屁事 谈恋爱变小三 可以吃妨碍家庭官司好不好呢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38:00
不是你问我的吗= =所以就是价值观问题了啊我个人是觉得师生恋没什么不过你不应该先入为主就觉得老师有罪啊你目前只能说老师是渣男而已
那其他人不认同在这追杀老师也是观点跟你不一样 你在抱怨啥 反对师生恋的人数多不行吗 你能改变什么怎样了 明摆着法律上是守法公民 但就是道德有亏欠自己价值观跟人不一样 在这一直碎碎念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47:00
抱怨一下错惹ㄇQQ
可以找老师一起取暖阿 志趣相同的人在那这边都是假正义肥宅 取暖会感冒我哪里认为老师会有罪 法律上他无罪机率超大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4:51:00老师与学生交往就已经不能被接受了...还婚外情?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4:52:00这个老师就不适任啊!!他这样出来说刚好,永远不给当补习班收一收,什么鬼管理制度,学生都保护不了 还开?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4:54:00这是我的看法而已?所以你是觉得补习班老师跟学生可以交往囉我是不觉得做父母的会把这件事当成合理的哀...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4:55:00这要看老师是如何取得学生的联络方式的,补习班提供的吗?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4:57:00补习班方面如果没善尽保护学生的义务,关门大吉真的刚好而已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4:58:00要他倒就是让学生家长知道这家补习班没做这些保护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4:59:00又甚或“默许”这种事情发生,知情不报,摊开就给家长选择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5:00:00如果这些家长的想法是,跟补习班老师搞是OK的啊 那我就没话讲,继续开吧。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5:01:00诱奸可能真的不犯法,老师或许没有罪,但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5:02:00我是认为可能告不成 但真相却有要公开的必要如果情况是这样,那公权力在这件事上就丧失他的功能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5-02 05:04:00道德有瑕疵 被攻击不行么?我懂你的意思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5-02 05:05:00但事实上社会大众只要知道老师和未成年学生有发生性关系这样就足够大家谴责他了 合意与否的真相根本不重要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5-02 05:07:00因为即便是合意 已婚老师和一个未满20女学生发生关系仍然是一个在台湾社会中 道德上会受非难的事所以只要确认了这个基本事实 进一步的真相根本不重要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5:10:00如果年满性自主年纪,这样也是告不成,可以说这是在道德规范内,但在法律规范外的事情,诉诸公权力你不会得到任何结果
推c大,合意与否已经不重要了,教到床上这是在做什么?
作者:
JimOBrien (family man)
2017-05-02 05:18:00情欲流动 吧
作者:
andyal (不要妄想改变别人的定见)
2017-05-02 05:35:00老爸被传成狼师谁受的了,女儿快出来捍卫爸爸名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