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师生恋的讨论没少过
其他的我就不多谈了
但如大家一般认知以及teacher板说的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386601327.A.E95.html
好奇如果学生方满16岁
为何师生恋或是与学生上床
仍会遭到校内惩处送性平会等
这种事情别说高中了 大学都有类似内规
但如果与16岁以上学生交往发生性行为
而遭到记过 解聘 被要求自提离职等
那老师不是应该用“又没犯法”
来告死校方及教育部违法惩处解聘吗
为何通常老师都只能默默吞下去
难道就没人守护在法律的保护下
老师拥有和学生上床恋爱的自由与权利吗
请问有没有这点矛盾的八卦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