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林奕含:这其实是关于爱上诱奸犯的故事

楼主: nail5566 (我难过 >_<")   2017-04-30 17:52:37
: 这是一篇问题文,
: 看了版上好多讨论,几乎都诉诸感情,用逻辑来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问题:
: 一个16岁女孩子在不受强制力、药物迷昏、威压利诱的情况下与老师发生关系,
: 为什么这算是诱奸,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问题的补充:
: 我认为老师是人渣,
: 我也认为师生恋不应该(我本身是老师,也很反对)
: 男老师纵使与女学生欢天喜地发生关系,也是错误行为。
: 不过,同样是罪,偷窃与杀人不能以同样标准视之,
: 我还是想问,为什么不说合意性交,而说是诱奸?
: 延伸问题:
: 如果说,一个男人用自身优势与幻想,使女孩子与其性交,这样子的前提为真。
: 那么,假设我因为新垣结衣的美貌、可爱、谈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诱奸?尽管做
: 的时候欢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杰衣这么可爱,我就不会想跟她做爱了,所以我被是被
: 错误的认知而做出错误的结果,纵使是新垣结衣的灵魂,外型只要换成宝拉,我就不行了
新垣结衣这个举例真的是很好@@
这样每次做完爱
后来反悔了,
都可以轻易的找到理由
说是诱奸了
问题还是出在
老师跟学生的关系
还有年龄跟心智
以及道德的问题了
: 我只想问一点,
: 究竟,一个16岁的女孩子,两情相悦地与无法影响他毕业证书与学校考试成绩的补习班
: 老师进行性行为,
: 而能以“诱奸”相称?
: 若能,什么不能以诱奸相称?
没有哦!
只要做过爱,后来反悔
反悔者
都可以指著对方鼻子说对方诱奸
以后做爱之前应该立切结书
白纸黑字写清楚
xxx和ooo
于几月几日合意性交
一式两联,双方签名盖章
一人一份
这样就不会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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