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份分两点来看
首先 先定位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到底是大法官会议 还是最高法院?
按目前实务运作下是前者
而且前者成员尚经立院同意 较具民主正当性
另外就后者在这次司改的内容 名单的产生也有立院代表参与 还有法官
学者 在野法曹等 加强民主正当性
若再加个国会同意权 体制之下 就会发生两者打架的问题
白话讲 两个同样强度民主正当性 谁要听谁的?
还要考虑到可能让大法官就个案作违宪审查 又会有两个抢老大的问题
说以挖洞给后者跳 让前者大于后 最高法院乖乖遵照大法官会议的结果
第二 人员的缩减
这就是要落实金字塔型诉讼结构 以及缩减庭数 避免见解歧异
前者 就是要让上诉第三审的案件变少 严格法律审
让案件早日定谳 否则以台开案而言 都要十年了 还在二 三审来来回回
某赵的小孩 从小朋友都快变中二生了
后者就是现在最高法院 又分民刑庭 然后底下又各有数庭
每个庭就容易发生见解冲突 等搞到很严重还要开个决议统一 很不方便
瘦身后就变刑民各一庭 就没不用浪费时间喇
大guy4酱
够白话了拔
欢迎大家继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