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
一夜4次分手砲 她“做到恍神”告性侵不成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年04月29日06:56
一夜4次分手砲,激情过后,女告男性侵不成,反被吃上诬告罪。
今日出版的《苹果日报》报导,一名年约20多岁的林姓女子,去年6月间在摩铁向陈姓男
友提出分手,事后控陈男因不愿意分手,对她掐颈伤害且两度性侵得逞,但彰化地院查无
具体性侵事证,男方获不起诉后反控女方诬告,林女昨被判3个月徒刑、缓刑2年。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法官审理时,陈男斩钉截铁地说:“我们一天内连做4次
,其中一次她还问我,有没有全部射出来?”2人在摩铁大战3回合,中场休息到社头清水
岩寺聊天,再回男方住处嘿咻1次,林女说:“我已做到恍神,忘记了!”法官认为,2人
为合意性交。(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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