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叶毓兰-警消应另设楼地板

楼主: cheinshin (那就这样吧)   2017-04-27 00:35:41
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叶教授公布昨天出席年金改革公听会所提出的发言内容
认为警消应该另设楼地板
FB连结:
https://goo.gl/HedZEG
FB内容:
叶毓兰
今天上午我去立法院参加年金改革得公听会。这两天我得了重感冒,在不断吃感冒药与昏
睡中,勉强在今天凌晨一点左右完成我报告内容的简报档。要特别谢谢所有帮忙我的警消
移弟兄们!
今天我在第一轮时,排序第二位发言,虽然讲了12分钟,只能说明警消的职业特性,应该
在年金改革方案中另案处理。基层警消的工作特别辛苦、特别劳累、特别危险、特别难升
迁 (三等特考并不全然担任警官、考绩控管)、特别没有人性的勤务制度 ,所以也特别短
命,不可能如同绿委们咒骂的老不死,而且警察的职等不高,官警比1:4,基层占多数,
所领的退休俸也不多,仅够一家尊严度过余生而已,第一轮发言时,我用了大量案例说明
警消移的超时过劳。发言结束时,主席蔡易余特别回应我,没有人要动警消,警消还是70
制,意思是我误会了。但是,事实上,我已经做出试算表,万一新制上路,如果家中基层
警消极有可能面临生计困难。而且新制的70制与现有制度不同,按照年改会的版本,55岁
才能领月退,往前一年扣4%,所以50岁只能领八成,可能只有楼地板了!
虽然感冒,我还是努力打起精神来,撑到中午再抢到第二轮发言,把我的试算表公布出来
,同时也提出几个建议:
1. 特殊危劳的警消维持现制(已获得社民党、亲民党、国民党同意支持)
2.如果年金改革势在必行,应该就工时与负荷内涵计算危劳指数,在计算退休年资时予以
加权,才符合正义。
3.去年公务人员退休法修正,对于退休公务员再任职务且每月支领薪酬总额超过法定基本
工资者有停止领受退休俸之规定,对于有治安、管理、防救灾等专业能力的退休官警,即
使想要以自己累积的经验工作,弥补在职与退休后收入的差距也不行,建议立法委员应该
要予以解禁。
4.如果年金改革造成退休军公教警消生计发生困难,应该给予以退休者回任之选择权。
5. 警消因工作特性,多为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应该要另设楼地板。
试算表给各位参考!
http://i.imgur.com/jT6Ntbr.jpg
http://i.imgur.com/BOJbNPu.jpg
http://i.imgur.com/YpcX7gL.jpg
作者: sakaizawa (被嘘会高潮)   2017-04-27 00:36:00
喔 成立工会阿
作者: qekezfeed (Mars)   2017-04-27 00:36:00
嘴巴厉害
作者: mattaus (向前转动的巨轮)   2017-04-27 00:38:00
谁不是家庭支柱?现职警消听到了,你们要多缴点
作者: GalacticEcho (森罗万象)   2017-04-27 00:48:00
台风来时,大家放台风假顾家,警消必须全部停休;过年期间,大家放年假团聚,警消必须留守待命。同样是家庭支柱,人家每一次进火场都不知道出不出得来。
作者: david213 (低调)   2017-04-27 01:06:00
同意警消另案处理
作者: puam4444 (puam)   2017-04-27 01:12:00
高风险职业应该给予优惠
作者: sue690226 (心理感受幸福了,就真的)   2017-04-27 01:30:00
那在中钢高炉处理炉渣的可另案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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