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愈判愈轻 二审18年更审两次剩11年
宜兰一名陈姓男子3年前怀疑罗姓老邻居密告他偷窃,还非礼他的女友,竟闯进罗家泼洒
甲苯并点火,将罗男活活烧死,罗男死前拼尽最后一口气告诉警员:“是‘阿欣’放火烧
我!”陈男却矢口否认纵火,高院更二审指陈男手段凶残,但罹患精神疾病,今依杀人罪
酌减改判11年徒刑,仍可上诉。在押的陈男(52岁)今未被押解出庭,去年9月更一审依
杀人罪判刑15年时,陈男聆判后还押被问到:“法官给你减判3年,有欢喜否?”陈男答
称:“有喔!”判决指出,陈男与罗男(76岁)原为宜兰金六结营区附近眷村的老邻居,
2人曾结伴行窃,陈男于2014年间被警方查获,怀疑罗男告密,又听闻自己的曹姓女友和
罗男上床,还被罗男带去卖淫,陈男盛怒下,同年8月17日下午4时许,骑机车载曹女去找
罗男理论。陈男单独进屋与坐在床边的罗男争吵,涉将预先备妥的一罐甲苯朝罗男身上泼
洒随即点火,罗男上半身变成一团火球,冲出屋外哀号:“救命啊!拜托救救我!”陈男
趁乱载曹女逃离。罗男送医后,因全身超过40%面积二、三度烧伤,同年9月3日晚间引发
败血症及本身的食道静脉瘤破裂不治。罗男死前强忍痛苦,在病床上对录影的警员说出:
“是‘阿欣’(陈男)放火烧我!”并说:“我今天死期到了!”陈男到案否认泼洒甲苯
纵火烧死罗男,推称顺手拿屋内一个装有甲苯的铁罐丢罗男教训,是罗男自己点火抽菸,
误触外流的甲苯引燃大火,陈男宣称帮忙灭火,人不是他杀的。历审法官均认定陈男不以
理性合法方式解决和罗男的纷争,却预先分装一小罐甲苯,带到罗家泼洒纵火杀人,手段
凶残,使罗男死前承受极大的惊惶与痛楚,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且迟未与罗男家属和解。
此外,法官指陈男虽经医院鉴定认为患有精神疾病,但医院也发现陈男消极不受测,出现
双眼放空、流口水,吃纸跟棉球等举动,加上陈男出庭能有条理为自己辩解,代表犯案时
未达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程度,一、二审均依杀人等罪判陈男18年徒刑。经最高法院第一
次发回,要求查明罗男死前录影指证陈男的经过,高院更一审改判陈男15年徒刑,最高院
再度发回,要求查明罗男死因与是遭火焚还是自体宿疾所致,更二审依据法医研究所函覆
,仍认定就是陈男烧死罗男,而非罗男本身的肿瘤导致死亡,且陈男素行不佳,但更二审
仍法内开恩,指陈男本案虽属累犯,还是以陈男的精神病史,酌减改判11年徒刑,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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