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湾的著作权权损害赔偿金额来看
这个案子顶多判不法获利几万到几十万吧~ 6部片加起来顶多百万..
赔这样的钱, 片商不会赚, 谷也不会破产
两边的影响都不大~
至于刑事, 这种指标性的案子到底合法与否根本说不准, 顶多易科罚金~
民事的部份如果谷败诉的话, 再看其他厂商的情况, 再决定是否逐一和解
但毕竟民事也有成本, 不是每个厂商都这么闲...主要目的还是杀鸡儆猴而已!
所以其他案子会不会告发倒是很难说...
结果就是, 顶多赔钱...但事情过了公司还是照样营运...
该拍片的还是拍片, 该做影评的还是做影评
但红线在哪里双方会因此更清楚, 更不会跨过那条线~
台湾法律从来就不会让人万劫不复~ 不管胜诉败诉都要继续开门做生意
另外,著作权在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判决
可能在中国判决又不同, 或许利益使然,他未来会转往中国做评论也可能~
※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铭言:
: 谷阿莫被吉事件吵得沸沸扬扬
: 但说真的在判决真的出来之前都只能算是各说各有理而已
: 最后裁决还是在法官手上
: 谷阿莫和片商之战
: 大家觉得谁能笑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