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连结
这应该是目前台湾法律的漏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89268
这个车主太古意了
真的陪店家跑法院 很有可能店家收的停车费全要拿去付裁判费
车主顶多一小时100打死
所以车子不怕被人恶搞的话 基本上停谁的停车场都无敌
※ 引述《quester08 (克喜口母)》之铭言:
: 本身用意也不是为了要赚钱
: 就是一堆白目爱乱停车造成的
: 如果今天法院又以
: 依附近行情1h/20 去判赔的话
: 以后去餐厅用餐应该没车位了
: 大家有洞就插
: 管你是不是私人的
: 反正公定价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