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匠很会读书吗?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7-04-20 19:28:25
嘘 mskk: 刑法310第三项就是在讲被告举证事实 可以阻却违法 04/20 19:18
嘘 mskk: 然后法研所的竟然说被告不用负举证责任证明事实?因为检察官 04/20 19:19
嘘 mskk: 无罪推定? 04/20 19:19
嘘 mskk: 你们法匠才秀下限~这辈子第一次听到被告骂人都不用举证 04/20 19:20
嘘 mskk: 程度狂输小吃摊老板娘 04/20 19:21
嘘 mskk: 读到台大法研所发言还不如小吃摊老板娘 不如不要读 04/20 19:22
嘘 mskk: 你自己看看楼主从头到尾说被告不用负举证责任 因为被告不自 04/20 19:23
嘘 mskk: 证己罪 哈哈 读书读到头壳坏掉 难怪时薪400 04/20 19:23
我说您中文理解能力真的有问题吗?
为什么文章都只看一半?
换言之,对于
该条之罪,刑事法院固仍有依职权调查之义务,惟被告须负证明所
指摘或传述者系属事实之举证责任,此与向来我国通说对刑法诽谤
罪之诠释尚无显著不同。依本件解释意旨,被告之举证责任将有相
当程度之减轻,嗣后不能仅以行为人不能证明其言论内容为真实即
以刑责相绳。除行为人得提出相当证据证明所涉及之事实并非全然
子虚乌有外,检察官、自诉人或法院仍应证明行为人之言论系属虚
妄,诸如出于明知其为不实或因轻率疏忽而不知其真伪等情节,始
属相当。
吴庚大法官那里说被告要证明其所言为真实的义务?
妳难道看不懂什么叫
检察官、自诉人或法院仍应证明行为人之言论系属虚
妄,诸如出于明知其为不实或因轻率疏忽而不知其真伪等情节,始
属相当。
妳这种半瓶水的程度还是不要出来丢人现眼比较好啊!
作者: aaaa714714 (喝酒伤脑)   2017-04-20 19:31:00
要战去法律版好吗 这里八卦版啦
作者: XperiaZ5 (xperia Z5)   2017-04-20 19:48:00
我是觉得...再审修法都已经2年了他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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