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除罪化行不行我不知道
但和其他事做对比就很怪阿
之后台湾可是个
吃狗有罪,吃毒没罪的社会阿
前者视你罪大恶极,还可以公布姓名咧
帮吃狗肉的哭哭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4-19 03:14:00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4-19 03:15:00就脑惨立委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7-04-19 03:15:00狗本 VS 毒本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4-19 03:16:00可爱呀我有说我要睡吗
作者:
k88888g (超Q围巾蜥蜴)
2017-04-19 03:21:00其实就让他除啊 刚好是嫌票太多 我很支持民进党搞这个
ㄧ堆9.2脑中只有蓝绿,就是因为要你们这群人,所以我觉得这么好的政策根本不可能实施,台湾继续向下沈沦吧!
作者:
k88888g (超Q围巾蜥蜴)
2017-04-19 03:29:00支持政府 只有9.2觉得没用啦 跟白痴ㄧ样 毁掉市场才正确
理论上可行 但是有些吃下去会不受控制 还是要监控下使用
除罪化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扩散,不可能开放贩卖娱乐用药品,一定是限定场所和已经成瘾者才可以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