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ak (竹子狐)》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
: 不知香油钱流向! 立院“宗教团体法”迟未过
: 3.完整新闻内文:
: ※ 社论特稿都不能贴! 违者退文,贴广告也会被退文喔!
: 记者 徐微欣 / 摄影 傅建诚 报导
: 全国1万5千多座宫庙寺院,目前的管理条例却从1929年沿用至今,不只不合时宜,部分
: 文更被宣告违宪,2000年到2008年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4次“宗教团体法”草案,希望能
: 有效管理,但除了宗教界批评条文太严格,部分立委更是强烈反对,导致法案卡在立法院
: 20年,四进四出全部失败。
: 香火鼎盛的寺庙里,信众随喜捐款50元、100元,但你知道这些钱都拿去做什么了吗?
: 松山慈祐宫董事长陈玉峰:“你看光明灯6897万,太岁4832万,福寿费1203万。”
: 收入支出写得详细,但这样的财务报表也只有挂上财团法人的寺庙会有,多数宗教组织
: 信仰为名,私设佛堂祭坛随处可见,但政府到现在仍无法可管。
: 松山慈祐宫董事长陈玉峰:“区公所一、两个人管那么多庙,只要每个庙有活动,你要
: 参加就没办法参加了,土地公庙这条街就3家啦。”
: 目前台湾还在沿用1929年,训政时期制定的“监督寺庙条例”,部分条文2004年遭大法
: 宣告违宪,政府因而研拟“宗教团体法”,要求须登记宗教法人,财务公开报备并提供免
: 税优惠,但法案却在立法院卡了20年。
: 记者徐微欣:“走在街道上像这样子小小的土地公庙随处可见,根据统计,台北市2千?
: 间寺庙,实际上有登记的大概只有215家,也就是有97%统统没有立案,在这样子的情况之
: 下,宗教团体法迟迟在立院闯关没有通过,也让这样子的问题无法解决。”
: 2000年到2008年扁政府时期,行政院共向立法院提出4次法律草案,由于宗教界批评申?
: 资格、土地取得、董事会推选都要管,条文太严格,加上时任立委谢启大、邱太三强烈反
: 对,逼得陈水扁多次出面。
: 时任总统陈水扁(2003.8.9):“可以以宗教团体法,来取代已经存在70多年的监督寺庙
: 例。”
: 宪法第13条规定,人民有信仰宗教自由,因为这句话法案内容一修再修,当时的立委沈
: 慧、赖士葆,民进党的江昭仪和林佳龙各自提案,却连一读都过不了,黄昭顺更一口气提
: 了5次,仍惨遭反对。
: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还有一次开完会,结果有一批人就买了广告,报纸的半版广告,
: 狠的骂了我们一次,我印象非常深刻。”
: 宗教伴随利益更多的便是选票,不少立委各有信仰,恐怕是宗教团体法卡关的主因。
: 公益团体联盟创会理事长郑信真:“民意代表他们也代表着不同的宗教,宗教中间其实
: 异性非常大,所以要用一个很单一的法律规范,可能是有它的困难度。”
: 四进四出还是失败,宗教团体法似乎被打入立法院冷宫,立委不放弃继续提案,要除去
: 财敛色骂名,为民众信仰把关。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720927
: https://youtu.be/L-cVjGsnOd0?t=57s
: 5.备注:
: http://imgur.com/a/RI7IF
: 2000多间里有立案的占215间,剩下的占比高达97%!?
: 呃...... 大脑很好用 人人都该有一个
非常好啊
这样长照就有经费了
不要再让宗教成为少数人的小金库
应该不应该有人反对
尤其是装睡叫不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