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董娘上健身房练到与男教练进摩铁 婚姻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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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00:05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一名企业董娘上健身房练健身、竟练到与私人课程男教练进摩铁
房,遭老公董座休掉!
一位企业老板控诉,其妻在南部一家健身房参与健身课程,练著、练著竟与私人男教练发展
出不伦恋,妻与教练不但逛街搂抱接吻,还一起上汽车宾馆,外遇情曝光后,他与妻子离婚
并提告求偿。二审法官判男教练与外遇女须连带赔偿五十万元给企业老板,全案判决确定,
不得上诉。
判决指出,这位企业老板于九十三年初与欣欣(化名)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欣欣于一
0三年初到南部一家健身房参与健身课程,认识担任其私人教练的小林(化名),两人愈走
愈近、于一0三年十一、二月间曾一起出游。
企业老板发现妻子与小林交往密切,不仅牵手、搭肩逛街,还搂抱接吻,两人曾于一0三年
十一、二月到摩铁开房间、投宿时间长达数小时,已侵害其配偶权,后来一0五年他与妻子
离婚,为此要向欣欣与小林连带求偿二百万元。
小林辩称,虽与欣欣多次出游聚餐,相互拥抱亲吻与出入汽车旅馆,但仅是好友间开心相拥
,并无逾越分际的不伦行为,要求对方举出他与欣欣发生性关系的事证。
台南高分院法官开庭检视相关照片与摄录影光盘,认定欣欣与小林的亲密行为是一般情侣才
有的举动,已超越普通朋友的交往举止,是婚姻关系外的不正常往来,难为社会一般通念所
能容忍,侵害欣欣前夫的配偶权,并非无据,审酌双方各方面资力、条件,判这对外遇男女
要连带赔偿五十万元给原告。
PS:台女不是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