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检察官当面批马英九 逾越触法“不应伸手”

楼主: homeyheaven (卡儿)   2017-04-14 17:33:56
检察官当面批马英九 逾越触法“不应伸手”
2017年04月14日17:10
前总统马英九因4年前接获检察总长前黄世铭,向他报告发现立法前院长王金平与绿委柯
建铭涉司法关说,马除将案情泄漏给行政院前院长江宜桦、总统府前副秘书长罗智强,还
指使黄也向江报告,被检方依泄密等罪起诉,台北地院今天首度开庭,马英九在庭上痛批
检方起诉他是“先射箭后画靶”。
今天在庭上,检察官先以30分钟的时间,用PTT简报说明起诉要旨,当着马英九的面指总
统法定职权不包含指挥检察官侦查刑事个案,而马英九却恣意逾越触法,“纵为总统,不
应伸手,但被告马英九先生,您还是伸手了。”微笑听着的马英九,中间还俏皮地将下巴
缩了一下,表示对检察官指控的惊讶。
论到被告答辩时,马英九站起身,法官说他可以坐着讲,马则回说,“不用,站着比较理
直气壮”。马英九的答辩开宗明义说“我无罪”,他反控检察官的起诉书从第一页开始错
起,“不是事实、没有证据、逻辑错误”。
马英九强调,“我,当时是中华民国总统,我,对宪法有承诺,我,对国家有责任, 遇
到破坏宪政体制、伤害人民权益的违法事件,我不能若无其事、置身事外。”他指出,任
何一个总统,在遇到立法院长、反对党大党鞭、法务部长、高检署检察长集体关说司法的
宪政风暴与危机,第一时间都不是想到要去斗倒谁、陷害谁。
马英九说,他当时想到立法院即将开议,因此尽快召集当时的行政院江宜桦院长与总统府
罗智强副秘书长来会商,因应即将来到的宪政风暴,这是大法官585号解释确认宪法赋予
总统的行政权,他是以最小侵害、最大限缩的态度审慎行使这项权力,并没有无限上纲。
马英九反问检察官,遇到这件令人震惊的司法关说案,应该如何照起诉书的建议“合法、
适当”处理呢?去问检察官可不可以跟行政院长讨论吗?如果连检察总长跟我说这是行政
不法,他还能问哪个检察官呢,“还是我什么都不做,上床睡大觉?”
马英九砲轰,如果依照起诉书的思维逻辑,现在与未来所有的总统都将动弹不得、无法行
使职权,在这个案子中,检方起诉的基础,就是认为他为了要撤销王金平的党籍与立法院
长职位,这个起诉的基础是倒果为因、毫无逻辑、只有臆测、没有证据,跟某些电视名嘴
或网络乡民一样,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把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后画靶。
马英九最后说,这个案子不仅牵涉他个人名誉与清白,更重要的是,“总统的权力固然不
能无限上纲,检察官的权力也不能无限上纲”,检察官尤其不能“明查秋毫,而不见舆薪
”,“深文周纳,罗织入罪”,他请求法官判决全案无罪,让未来所有中华民国总统,忠
实履行他们对宪法的承诺与对国家的责任。(张钦、李奕纬/台北报导)
苹果日报
https://goo.gl/LuvtFP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7-04-14 17:34:00
用PTT简报
作者: dinhan (ChuChu)   2017-04-14 17:34:00
用PTT简报
作者: meowchen (喵劝 ㄟ(|v|)   2017-04-14 17:34:00
用PTT简报?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7-04-14 17:34:00
水母把触手伸进里面了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17-04-14 17:34:00
检座办案用ptt!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7-04-14 17:35:00
你才学我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7-04-14 17:35:00
你的笑话 己霸婚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7-04-14 17:36:00
生动描述出马听到伸手的表情给推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4-14 17:37:00
跳着讲还是违法越权阿 站着不代表屌
作者: wusam4667103 (jajaja)   2017-04-14 17:37:00
用PTT简报
作者: akuser (我想飞)   2017-04-14 17:37:00
肉搜检察官PTT帐号 这样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7-04-14 17:38:00
马英九贞的法律博士吗? 总觉得这样辩解不太有sense
作者: BlackCC (我是黑西西)   2017-04-14 17:38:00
这不是关说,什么才是关说
作者: chen3865425 (victor)   2017-04-14 17:39:00
还可以通批检方
作者: david1230 (好难想)   2017-04-14 17:40:00
总统职权又不是司法 检查官又没说错
作者: madden (《我是一个小说家》)   2017-04-14 17:41:00
马英九:把触脚伸进去有错?我又不是伸手马英九:我是水母ㄚ,不爽腻?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7-04-14 17:42:00
哈佛摄影系博士 没法律常识很正常
作者: Rinehot   2017-04-14 17:42:00
马的意思是全中华民国都归他管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4-14 17:43:00
伸手摸奶,跟觉 青 学的
作者: bigbo (知识即力量®)   2017-04-14 17:46:00
PPT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7-04-14 17:47:00
宪法第53条明定中华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行政院 还真当自己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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