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结论
如果有做高层次 医师铁定被告到脱裤
有做高层次手指脚趾性别都会看得非常清楚
没做的话妇人会告输其实也不意外
因为伟大的健保局也只给付一次廉价超音波检查费
通常临床上帮孕妇照超因波
如果你看过超音波报告
会照的不外乎头径 肚围 股骨长度
还有羊水多少
用这些去评估胎儿预估体重
看看体重是否是否符合周数
手脚四肢因为宝宝会动来动去
所以有时候会就会刚好被挡住看不到是否四肢都有
一般不会在免费的超因波还特别等待宝宝翻身
照到一只脚通常就会被当做另一只刚好被挡住了
你也不会纪录这次只照到一只脚
所以下次照也会觉得刚好被挡住
只要胎儿体重正常羊水正常 就代表宝宝目前健康
所以才会跟妈妈说宝宝很健康
新闻的做超音波做15分钟我不知道哪来的
通常5分钟就结束了
毕竟这是免费看的 只要照到想照的部位能确保宝宝安全就会结束了
除非你要求做高层次 就会要求全身器官都扫到一遍且打成报告
这样还看错 医师就必须负责了
所以法官会判无罪很正常
因为医院做的事情很符合台湾现在的医疗常规
妳无法证明他有任何便宜行事或疏失
只能说胎儿很可怜 爸妈没生脚给她
这辈子辛苦了 希望先进的科技能帮住她减少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