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人民将司法官直送评鉴 低空过关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三分组第四次会议12日召开,讨论法官与
检察官的评鉴机制,与会委员针对人民是否可直接把司法官送交评鉴之议题讨论,多次言
辞交锋后进行表决,结果赞成方11人,低空飞过过半票数,该议案通过。
提案委员、律师尤伯祥表示,人民如果对司法官不满,现多向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或是律
师公会申诉,两会听取陈情若认为有问题,可将案件交给检评会或法评会审议。
尤伯祥认为,人民有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当然包括申诉权,因此应该直接行使,而非透
过司改会或是律师公会才能提出,况且司改会每年花近百万元处理这些人民申诉案,很不
值得。
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说,如果有天司改会或律师公会决定不接受这些申诉案,那么谁来移
送法官或检察官的评鉴案?这是人民可直接行使的权利,不应委交其他单位。
赞成尤柏祥意见的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李佳玟指出,若可透过评鉴让司法官更谨慎,让
人民直接参与的确较妥当。
抱持反对意见的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林钰雄认为,全世界有几个国家可以让人民直接把
法官送评鉴?如果大家希望让司法更受信赖,应该考量送完评鉴之后的结果,如果多为不
成案,是否反而影响人民对司法的信赖?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赖恭利表示,法官评鉴属于职务监督,并非人民的诉讼权利,目前早有
多元的监督管道,人民并非仅能透过司改会申诉,亦可循体制内管道陈情,只要承办人员
接到讯息,便会调查,如果过度开放,反而影响审判独立,让法官畏首畏尾。
法务部参事陈瑞仁指出,如果人民有直接请求评鉴的权利,等于每个案子都要立案,以检
察官来说,就是侦字案了,人力不堪负荷,甚至反可能令人民误解,以为评鉴就是把案子
送交上诉审。
法务部长邱太三亦持反对立场,直言若法官审理或检察官办案时,当事人要求把法官、检
察官送交评鉴,这样案子何时才能了结?应考量是否有滥诉的可能性。
该议案经过正反两方激辩,主席瞿海源裁定将案子交付表决,与会共20名委员,11名委员
举手同意,议案通过,为司法官评鉴投下一颗震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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