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吃狗肉将有罪!绿委提案修“动保法”最高可罚25万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吃狗肉、猫肉最重恐罚25万!为落实动物保护,民进党立委邱
志伟提“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禁止食用狗肉、猫肉,或买卖犬猫屠体及含有
成分的产品,未来三读通过后,违者将可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这是进步立法,有罚则才能宣示保护动物的决心!”邱志伟说,目前动保法仅对非法宰
杀动物的人有处罚,对于吃狗肉的民众则无法可罚,高雄市已率先于去年12月通过“高雄
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明文规定不得食用犬猫,此立法也应推行至全国。
另外,有鉴于常有民众骑着机车遛狗,让狗追着机车跑,草案也新增,饲主不得以汽机车
牵引宠物,违者可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锾;而违反“动保法”相关规定
,经法院判刑或罚款者,未来也要强制接受动物收容所的动保讲习课程。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11247
5.备注:
去年5/28的新闻.
然后今天通过时的新闻说
1;34提案的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表示,提案修法主要目的是虐待犬猫事件频传,之前还甚至发生
集团放狗杀街猫事件,仅台北市就有85起检举案,但现行《动物保护法》刑度吓阻力不足
,唯有提高虐待动物处罚之必要。另外,近年来民众动保意识的提升,地方政府也率先将
禁食猫狗肉列入自治条例中,促成了《动保法》禁食猫狗肉的修法。
育敏、志伟蓝绿携手合作保护毛宝呢
蚌蚌蚌蚌
可爱动物保护法又更加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