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包著糖衣的毒药?
※ 引述《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之铭言:
: 最高法院拟大幅缩编 法官改政治任命
: https://udn.com/news/story/9939/2393363
: 全国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二分组今天将讨论终审法院改革,其中,
: 最重要是最高法院法官大幅缩编,改为政治任命,由总统提名并为
: 终身职。司法院表示,这是因应诉讼金字塔制度改革而生,但基层
: 法官忧心“政治任命”的法官,将扭曲司法公信力,一党独大的国
: 会将和最高法院法官形成共生体。
(恕删)
关键字:政治任命、终身职
政治任命,基本上就是随着改选而下台 (或续任)
终身职,就是可以做到老 (达到退休年限)、做到死 (或于工作任内亡故)
用个政治任命+终身职,如果不幸是个因为酬庸、意识形态而上任
后面要怎么收拾?
不是经常抱怨以前 KMT 留下烂帐、烂制度?
这个“政治任命+终身职”万一出状况,要承担多少年?
现在已经不令人满意了,未来如何避免法律为政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