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半夜
推文跟法律人讨论到 马偕肩难产案
当时案子出来 医界譁然
这个案子最后的结论是最高法院认定
医疗行为不适用消保法
我有几个问题
1.当时首度把消保法适用到医疗行为
而引起宣然大波的一审法官
需不需要出来 对社会的影响倒个歉?
转型正义ㄧ下
2.这个案子是不是 四大五大皆空的滥殇
3.乡民还记得那几年
把医生当过街老鼠 人人喊打的医纠新闻吗
只要是医纠 无不悚动 洒狗血
好像这几年 风向已变了
所以从当年1998的事件 是不是应该回头检讨一下了
有没有一审法官 天才判决 会影响社会
这方面的八卦? 要如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