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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新闻标题: 【得不偿失】包养小三不成告诈欺 富商反被判通奸
完整新闻内文:
已婚的苏姓富商前年认识林姓援交女,竟在6个月内豪迈拿1千多万给林女,与林女发生性
关系,不久苏男发现对方爱他的钱不爱他的人,想讨回送给她的钱遭拒,气得提出诈欺告
诉。但苏男万万没想到诈欺没告成,处分书寄到家中还被妻子发现,反被妻子发现老公背
着她在外偷情,提出妨害家庭告诉。台北地院判苏男4月徒刑,同时给予缓刑3年的宣告,
但这个缓刑是有条件的,法官要苏男须向妻子道歉,否则撤销。全案定谳。
年近50岁的苏姓男子,从事不动产买卖赚了不少钱,然而已婚的他却不安于室,2014年7
月间透过“休闲网站”网络聊天室,认识年仅23岁的林姓女子,由于林女暗示急需用钱想
要援交,2人相约汽车旅馆完成性交易。后来2人常以LINE联系,苏男也常带林女出游、以
每月2次的频率发生性关系。
交往的过程中,苏男常大方赠与林女金钱,只要林女开口,苏男立即掏钱,交往6个月内
,苏男陆续拿1千多万元给林女,不料好景不常,2015年初2人关系开始生变,苏男报警指
控林女常以“欠地下钱庄钱”、“手机需解约”、“母亲牙齿要做假牙”、“家里房贷借
二胎、三胎”、“开传播公司需要打点警察、黑社会”等各种理由,向他诈骗1000多万元
。
林女否认诈骗辩称,她没用这些理由骗钱,她是在网络聊天室认识苏男,2人第一次见面
就发生性关系,之后一个礼拜会见面一次,有时会一起手牵手出游,就像是情侣一样,有
时则会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苏男拿钱给她时都没要她还,不知为何对方会突然改变心
意。检察官调查后认定林女没有诈欺犯意,将林女做出不起诉处分,同时将书类正本寄到
苏男的家中。
由于不起诉处分书里清楚记载2人发生多次性关系,这个经检方认证的奸情书类,寄到苏
男家中后被苏妻收到,当苏妻看完处分书的内容,发现丈夫竟阔气花千万元在外养小三,
气得对丈夫及林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诉。
苏男到案后坦承与林女发生性关系,林女虽承认与苏男有性关系,但坚称不知苏男已婚,
检察官调查后,依妨害家庭将苏男起诉,至于林女则无法证明她知悉对方已婚,因此处分
不起诉。法院审理后考量苏男坦承犯行,也没有前科纪录,判处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
万元。
苏男认为2人不是男女朋友仅是砲友,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也没那么多,因此上诉。二审法
官审理后认定,2人共有2次的通奸行为,虽认定的通奸次数减少,但2人仍是通奸,苏男
上诉无理由,予以驳回。
不过法官也考量苏男因一时失虑才铸下大错,且事后也坦承犯行,以此宣告缓刑3年,不
过考量苏男的行为伤害妻子甚深,在考量苏妻的意见后,将这个缓刑附加一个但书,要苏
男好好向妻子道歉,如果苏男没有履行,且情节重大的话,得撤销缓刑的宣告。(吕志明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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