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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元LINE15岁国中妹援交 男“紧张再补1次”判6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02/896895.htm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一名34岁绰号小蔡的男子去年4月间透过LINE联络仲介,以台币4千元找一名15岁国中少女
到汽车旅馆援交,但他因太紧张未完成性交易,隔月他又约少女放学后到另间旅馆援交,
后来北市府少年警察队到学校执行校访勤务时,少女坦承援交,事情才曝光。法官审理后
,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有对价的性交行为罪,判小蔡应执行有期徒刑6月。
判决指出,小蔡去年4月间在LINE上看到一名绰号“鸡头”之人,以暱称“茶”刊登援交
讯息,便透过“鸡头”仲介联系后,在当天晚间11时约一名少女到汽车旅馆,小蔡明知对
方年仅15岁,仍以4千元要与其发生性关系,但过程中小蔡因为太紧张未完成性交易,于
是又与少女相约他日再“补1次”;隔月小蔡又以LINE约少女放学后见面,并于晚间载其
到另间旅馆开房间。
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有公共危险之前科,足征其素行非善,其行为时为年满34岁之人,
明知少女年龄,对于性行为方面之智识及自主能力均未成熟,竟为满足一己性欲,而与其
性交易,对年幼少女身心发展造成不良之影响,且已危害社会善良秩序风俗,应予非难;
但念及其犯后坦认犯行,态度尚可,且部分犯行并未得逞,兼衡尚须扶养2岁、5岁之子女
,因此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