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妇人质疑警方盘查“违宪” 拒缴罚款进拘留所关2天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市蔡姓妇人骑机车未戴安全帽遭员警拦下,拒绝提供身分证件或姓名年籍,遭警方另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案经台南地方法院简易庭裁处罚金2千元,但她以警方“违宪”拒缴,遭改判拘留2天,蔡妇昨到市警二分局报到送进拘留所,预计明天下午出所。
二分局指出,去年10月26日下午蔡妇行经公园、民族路口被民权派出所员警拦下时,只需提供可确认身分资料,顶多因未戴安全帽遭告发处500元罚款,但她就是不肯配合,警方只好清查车牌找到车主是蔡女家人,再确认蔡女身分。
二分局员警说,当时有告知不配合将另依社会秩序维护法67条移送,蔡妇仍以她没有危害他人,宪法赋予人民权力拒绝提供个资,警方作法“违宪”。
蔡妇遭移送台南地院经简易庭裁定罚款2千元,蔡妇依旧坚持个人理念,认为警方作法“危害人权”拒缴,经催缴仍不理会,只好依法改判拘留,将她送进设在市警局安南办公室内的拘留所,由保警看守2天。
员警表示,蔡妇报到时仍坚持警方无权要求提供个资,宁可被关彰显人权,也不愿缴交罚金,“因为缴罚款代表接受警方违宪作法”,警方不认同蔡妇的违宪指责,但尊重她的个人理念。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378930
5.备注:
有没有人要帮忙声援一下? 警察本来就没有任意盘查人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