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劳检开罚 北市近4成雇主翻盘

楼主: buildcar78 (滥贱筑没人要住)   2017-04-02 12:36:48
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 2017年4月2日 上午5:50
2.完整新闻标题:劳检开罚 北市近4成雇主翻盘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劳动局透过强力劳检、每月公布违法雇主姓名,企图遏止雇主违反《劳动基准
法》,以提升劳工劳动条件。不过,去年的相关判决竟出现企业被台北市劳动局认定
违法开罚,提起诉愿也遭驳回,但后续提起行政诉讼时,仍有36%的雇主仍能“翻盘
”、撤销劳动局开出的罚单,且以金融业占多数。
撤销多为金融业者裁处
数据显示,此一比率与去年法院撤销劳动部公布的行政处分相比,整整多出一倍。
台北市劳动局去年进行约千场各行业劳动条件检查,其中金融业被列为重点。依司法
院判决系统资料,劳动局去年有25件劳动条件检查裁罚案进入行政诉讼,其中“16胜
、9败”,有6件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销的案件,都是对金融业者的裁处。在过去3个
月,包括国泰世华银行、汇丰商银、日盛银行、台新银行等金融业者,都在行政诉讼
顺利翻盘。
赖香伶:违法认知有落差
法院与劳动局见解诸多不同,包括部分个案中的贡献度奖金、业绩奖金等激励奖金不
属于工资;金融业多属加班事先申请制,部分个案中,劳工虽未申请、却也无法证明
下班后仍在工作,因此认定不需发加班费。
台北市劳动局长赖香伶指出,行政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违法样态认知有落差,才会做出
不同裁处,“有些是我们劳检员在现场的实质认定”,却被法院认为没有法理支持而
撤销,所以才会有较高的撤销比率。
上诉案建议劳动部标记
此外,平反成功的业者希望能撤销行政处分、撤下公告,但高等行政法院在一判决书
也写到,劳动局公布事业单位及负责人姓名的处分已经执行完毕,使得“现实上无回
复原状之可能”。这意味着,这些雇主在劳动局公告后、拿到最终判决、要求撤公告
前,可能会经历长达1年、甚至2年的时间,必先承担血汗恶名,致商誉受损。
台北市劳动局劳动基准科科长黄毓铭表示,败诉后依现行规定只能撤下公告、没有办
法回复名誉,而公布违法雇主是据《劳基法》第80之1条规定进行,已经建议劳动部
建置相关规定,例如诉愿中、上诉中的案件可以标记,以维护雇主的权益。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0rz.tw/knW9W
5.备注:
蛤~~公告损商誉 学者:可请求国赔 http://0rz.tw/6roRt
又要违《劳动基准法》也要请求国赔~~卯死了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4-02 12:38:00
没办法 这太难了 一边想要战惯老板 但去医院又要当老板 两难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4-02 12:39:00
有的企业就不会被检举 会被检举的基本都游走边缘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4-02 12:39:00
还好不爽不要的大招 人人都适用啊 先放先赢?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04-02 12:41:00
"劳工虽未申请、却也无法证明下班后仍在工作"<==这是什么东西阿? 法院真的这样判?XD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4-02 12:42:00
劳基法就跟食安法一样 是给企业可以合法的法
作者: gca00631 (囧)   2017-04-02 12:42:00
有加班就要留证据的意思
作者: JamesGO (SquareFace)   2017-04-02 12:43:00
有明显违规被检举的也只是去资方那聊聊就没事了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7-04-02 12:43:00
资进党不倒,台湾不会好。说笑话,资进党劳工好友
作者: Matamune (飘走~~~~)   2017-04-02 12:43:00
该不会是传说中的"先打下班卡再加班"之术?!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4-02 12:43:00
台湾法界,就是ㄏㄏ
作者: b162pnq5 (b162pnq5)   2017-04-02 12:43:00
意思就是告诉你 没纪录在出勤纪录的加班都是假的
作者: zergaiur (aiur)   2017-04-02 12:44:00
公家单位执法本该严谨,政府胜诉率只有5成多,应该检讨正常政府胜诉率都要到9成吧
作者: b162pnq5 (b162pnq5)   2017-04-02 12:44:00
就是说额外写单 或者打下班卡继续加班都是没证据的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04-02 12:45:00
XD 原来如此,板上先进劳工讲的一口优良的劳基法,结果不敌法院认证
作者: Alphaz (@@)   2017-04-02 12:45:00
法官就坐办公室 当然不鸟第一线执勤人员的看法
作者: megaje ( )   2017-04-02 12:45:00
不然立法时留一堆漏洞干嘛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02 12:47:00
有6成成功就很高了啊~
作者: zergaiur (aiur)   2017-04-02 12:47:00
政府是依法行政,如果胜诉率只有五成,根本是政府滥权
作者: zergaiur (aiur)   2017-04-02 12:48:00
楼上错了,政府拿税金,而且可以先执行才诉讼,胜诉率
作者: Alphaz (@@)   2017-04-02 12:48:00
对啊 所以劳工晚上留下来但却不报加班 就不要靠杯政府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02 12:48:00
图利罪才3成成功,检察官才叫滥权
作者: zergaiur (aiur)   2017-04-02 12:50:00
图利是刑法。 楼上搞清楚
作者: saisai34   2017-04-02 12:50:00
哈哈UCCU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02 12:50:00
现在为何厂商都不怕罚不就是罚了还可以凹,当然不试白不试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7-04-02 12:51:00
雇主的律师比较厉害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7-04-02 12:52:00
被处罚当然可以依法救济啊,该检讨为何没有记录才对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02 12:53:00
把违反劳基法改成雇主一律抓去关,看敢不敢赌4成会翻盘的机率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7-04-02 12:55:00
楼上,那这样翻盘能拿到的赔偿会更多喔!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4-02 13:05:00
原来台湾工商业的员工加班要先申请经过主管核准的唷
作者: vow70 (许愿)   2017-04-02 13:27:00
台北劳动局在FB上发文了,垃圾媒体又在制造新闻带风向了。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4-02 13:36:00
有钱人怕被关 不敢赌的拉 十件翻盘四件 也是要关六件
作者: Noel7788 (Noel)   2017-04-02 13:46:00
建议市府整理后做个案宣导。以后就不需要浪费公务资源,翻盘比例也会下降
作者: urzarage ( )   2017-04-02 13:48:00
其实100件里只有5件敢去打官司 5件里只有2件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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