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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诈骗集团列帮派组织 最重判十年刑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曾韦祯、项程镇、陈钰馥、涂钜旻/台北报导〕跨境电信诈欺集团的丧钟响了,将
被列为犯罪组织施以重惩!立法院院会昨三读通过“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
等八项法案,诈骗集团、电信诈骗将可视为帮派,可重判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且可并科
一亿元以下罚金。
可并科1亿以下罚金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跨境电信诈欺集团不肖份子,视为犯罪组织成员
,未来修正案施行后,最重可判刑十年,且服刑前须强制工作,严刑峻法足令好逸恶劳的
诈骗集团丧胆。
都更流氓、卖兄弟茶 视为犯罪组织成员
除了跨境电信诈欺,都更流氓、卖兄弟茶、地方角头等不肖份子,也将同样视为犯罪组织
成员。
根据新修条文,跨境电信诈欺集团,及全国各地没有“帮规”的大小角头和流氓,都可能
被视为犯罪组织并究办。而跨境电信诈欺集团除触犯本法,也构成最重七年徒刑的刑法“
加重诈欺罪”。
本案是八十五年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公布施行后,廿一年来首度大幅修正。
法务部官员指出,现行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规定,帮派组织须有“内部管理结构”才构成本
法规范的犯罪组织,而根据最高法院见解,所谓“内部管理结构”,指的是帮派须有“组
织规约”、即“帮规”,目前台湾只有竹联帮、四海帮等传统大型帮派有“帮规”,但跨
境电信诈欺集团、小型帮派等不法集团通常没有“帮规”,因此无法依组织犯罪条例法办
,形成犯罪漏洞,也牴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法务部和警政署因此联手推动修法,删除犯罪组织须有“内部管理结构”等字样,改为只
要实施“强暴、胁迫、诈术、恐吓等手段”或三人以上“犯下最重本刑逾五年以上”徒刑
罪名,且组成具有持续性和牟利性的有结构性组织,就算是犯罪组织。
至于假借帮派名义贩卖兄弟茶,要求住户配合搬迁的都更流氓,或是要求公司出售股份或
放弃经营权,替地下钱庄或金融机构讨债的不肖份子,依修正案规定,也将视为帮派成员
求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90714
5.备注:
都更流氓?? 台北市的那位要不要先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