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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光罩顶!?女友脸书封锁此人 竟是隔壁小王
2017-03-31 13:48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24岁林姓男子透过网络交友结识女子小爱(化名),双方首次
见面就嘿咻,之后又陆续发生3次性关系,不料事后小爱却指控遭林男性侵,不但被拍摄
背部全裸照片,林男还以“要把此事告诉男友”恐吓她,要求她传送裸照并继续发生性关
系;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难以证明林男有违反小爱意愿,小爱也提不出被恐吓证据,
将林男处分不起诉。
小爱指控,去年1月间,她在网络交友网站中认识林男,双方于2月相约出游,当时2人是
第一次见面,但林男却以“下雨要到旅馆整理衣服”为由,将她带到摩铁,强行对她性侵
得逞,期间还以手机拍摄她背部全裸照片。
小爱指出,事后林男传送“要把和妳做爱一事告诉男友”的短信给她,胁迫继续发生性关
系,并要求她传半身全裸及下体照,她怕被男友发现,只好照办,同年2到3月间,又陆续
与林男发生3次性关系。
检察官传唤林男出庭,他坚决否认犯行,辩称他与小爱发生性关系均未违反对方意愿,且
过程中也没有拍照,至于性爱视讯则是经过小爱同意拍摄,事后已删除未留存备份,他虽
曾对小爱说“若不与他做爱就要告诉男友”,但这是双方吵架时的气话。
检察官再传小爱出庭,她称双方首次相约见面后,林男在摩铁内碰触她,她有拨开,但林
男后来又抱她,她因挣扎不了就同意了,衣服也是自己脱的;至于恐吓部分,因为她事后
已将林男封锁,因此无法提供相关讯息证明;事后,她与林男已达成和解。
小爱的李姓男友出庭作证时则说,女友与林男发生性关系时他并不知情,他是看到女友封
锁林男脸书,追问之下女友才吐实,当下他气炸,事后曾约林男出面,确认对方手机内无
不雅照片,就不再追究。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小爱身为成年人,对于林男邀她前往摩铁之意欲为何,应有预见,且
双方发生性关系也为小爱同意,林男说“若不与他做爱就要告诉男友”一词,是否达到胁
迫或违反小爱意愿,尚属有疑,再加上小爱男友在林男手机中也未发现不雅照片,因而认
定林男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